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科技创新政策)》(合科〔2021〕97号)和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投促局联合审核,遴选公示等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22年度第三批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生命健康专项、结对共建专项)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填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报项目任务书(详见附件2),项目任务书绩效指标必须不低于项目申报书中的指标,并于2023年8月11日之前将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初审。 二、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县区科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对照项目申报书认真审核项目任务书,确保绩效指标不低于项目申报书中的指标,并于2023年8月18日之前将项目任务书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处室。 三、对口处室严格把关。对口处室严格审核项目任务书,重点审核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不低于项目申报书,并认真做好后续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及时拨付立项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生命健康、结对共建专项,立项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单个项目50—100万元支持。立项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算起。 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详见附件3)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蒲凶灾魅ń拥米?、管得好。 附件1:合肥市2022年度第三批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清单 附件2: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任务书(模板) 附件3:合肥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阅读原文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7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科技创新政策)》(合科〔2021〕97号)和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投促局联合审核,遴选公示等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22年度第二批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发榜单位填报。请各发榜单位认真填报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详见附件2),项目任务书绩效指标必须不低于项目申报书中的指标。发榜单位2023年8月11日之前,将与揭榜单位的合作协议、本单位支付凭证、揭榜单位开具的发票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与项目任务书分开)和电子扫描件随项目任务书,同步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初审。立项拨付首笔财政支持款项,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金额核定。 二、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县区科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对项目任务书等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绩效指标不低于项目申报书中的指标,并于2023年8月18日之前将任务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处室。 三、对口处室严格把关。对口处室严格审核项目任务书,重点审核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不低于项目申报书,同时做好后续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详见附件3)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蒲凶灾魅ń拥米?、管得好。 附件1:合肥市2022年度第二批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清单 附件2: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模板) 附件3:合肥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阅读原文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7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科技创新政策)》(合科〔2021〕97号)和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投促局联合审核,遴选公示等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22年度第二批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发榜单位填报。请各发榜单位认真填报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详见附件2),项目任务书绩效指标必须不低于项目申报书中的指标。发榜单位2023年8月11日之前,将与揭榜单位的合作协议、本单位支付凭证、揭榜单位开具的发票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与项目任务书分开)和电子扫描件随项目任务书,同步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初审。立项拨付首笔财政支持款项,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金额核定。 二、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县区科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对项目任务书等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绩效指标不低于项目申报书中的指标,并于2023年8月18日之前将任务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处室。 三、对口处室严格把关。对口处室严格审核项目任务书,重点审核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不低于项目申报书,同时做好后续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详见附件3)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蒲凶灾魅ń拥米?、管得好。 附件1:合肥市2022年第二批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清单 附件2: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模板) 附件3:合肥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阅读原文 2023年7月17日
各申报主体: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1 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3〕3号)要求,根据《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发改创新〔2023〕468号),现开展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首批条款2022年度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须是在《“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科大硅谷”建设区域内(详见附件)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机构、自然人等。 2.符合相关政策条款规定,享受支持政策的申报主体,主体税种须在“科大硅谷”区域内缴纳,项目须在“科大硅谷”范围内实施。 3.此次兑现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6月13日-12月31日。 4.有失信行为且未被修复的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二、具体要求 1.本次申报需通过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hfcyzc.hfceloan.com)上传必要的申报材料(如首次申报需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填报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26日。 2.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送至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产业服务中心(望江西路5089号中科大先研院1号嵌入式研发楼二楼),材料需提供签章齐全或自然人签字的纸质文档两份(胶装成册),纸质材料须为A4纸张标准大小并加盖单位骑缝章;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字迹清晰、要素齐全。 三、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 (一)政策第3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经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审定会商会组织协调办公室认定。 2.相应人才须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认定为B类及以上。 3.高层次人才若分别受聘于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双聘时间应不少于半年,所开展的产业化项目应在“科大硅谷”范围开展,且双聘期内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4.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 5.对正在享受《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存量“一事一议”项目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以超出新型研发机构相应协议约定指标值的增量部分计入奖补基数,享受增量支持。 6.双聘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文件,正在享受《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存量“一事一议”项目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需另提供协议书。 7.有效期内的合肥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8.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人才聘用合同、按月提供应发工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工资流水、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材料)(时间为2022年6月-2022年12月)。 9.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资金申请报告。 (二)政策第5条:鼓励协同创新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在“科大硅谷”范围内或经相关协议约定享受“科大硅谷”政策的,在2022年度,经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审定会商会组织协调办公室评估为优良的新型研发机构。(先行申报,待评估结果公布后,核查发放奖补资金) 2.申报主体与非关联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和技术攻关。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服务,必须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4.科技成果转化须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 申报材料: 1.《鼓励协同创新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经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审定会商会组织协调办公室评估为优良的新型研发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与非关联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和技术攻关的合同协议,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实际相关增值税发票或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周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 8.提供从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导出的技术合同明细表、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和登记机构所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周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 (三)政策第6条:盘活存量资产 申报条件: 1.利用“科大硅谷”范围内存量资产完成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装修改造并投入使用。 2.在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经认定纳入市级及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 申报材料: 1.《盘活存量资产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认定文件。 7.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实际投入使用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驻项目团队清单、入驻协议等。 8.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的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布局平面图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 9.申报主体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材料。(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认定时间追溯前24个月内建设投资,不包含土地、房产、租金等投入) 10.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存量闲置房产证明。(高新区:高新区科技局创新发展处 苏珣 0551-65329953)(蜀山区:蜀山区财政局国资科 高松 0551-65121755) 11.闲置房产建成3年及以上相关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等)。 (四)政策第7条:支持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内转移转化 申报条件: 1.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内转化。 2.在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成果转化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 3.所取得的现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申报材料: 1.《支持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内转移转化申报表》。 2.《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3.个人征信报告。 4.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以及技术交易材料(技术成果交易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术成果交易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5.在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相关材料(在职证明、人才证明等)。 6.职务技术成果及在“科大硅谷”转化的相关材料。 7.职务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现金收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材料。 (五)政策第12条:鼓励师生校友创新创业 申报条件: 1.在“科大硅谷”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合肥市信易贷平台注册,在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政信贷”产品纯信用贷款并还清贷款,且未享受过市级财政贴息政策的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2.通过“政信贷”产品向企业投放纯信用贷款且是首贷的商业银行。 3.未享受过其他市级财政贴息政策。 申报“风险补偿”材料: 1. 在合肥市信易贷平台申请“政信贷”纯信用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合肥市“政信贷”产品融资风险补偿申请表(纯信用贷款)》。 3. 《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4. 贷款授信审批材料。 5. 借款合同和借据。 6. 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本行业务管理系统“损失”类贷款的证明材料(单独列明本金损失)。 7.企业贷款为首贷相关证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贴息”材料: 1.《鼓励师生校友创新创业贴息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企业征信报告。 7.在合肥市信易贷平台申请“政信贷”产品纯信用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8.借款合同和借据。 9.借款结清证明或完贷证明。 10.企业贷款为首贷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相关材料(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 12.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 13.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 (六)政策第13条:提供创业体验公寓 申报条件: 在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纳入“科大硅谷”范围内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创业空间的各类科技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申报材料: 1.《创业体验公寓申报表》。 2.若为企业,提供“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企业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团队或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企业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团队或个人的提供征信报告。 6.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项目核心成员工资发放证明材料、缴纳个税证明材料、社保信息等。 7.项目核心成员(个人及配偶)在肥无自有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合肥市无房证明)。 8.各类科技型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与相应创业空间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材料。 (七)政策第14条: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条件支持 申报条件: 1.团队核心人员须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认定为C类及以上。落地项目应聚焦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 2.企业创始人持股比例需不低于15%。 3.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 申报材料: 1.《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条件支持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团队核心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认定相关证明、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7.项目团队的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成果水平的材料;科技团队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等反映团队能力的材料。 8.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 9.出资证明材料(企业股权结构、出资到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资金申请报告。 11.高层次人才团队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等)。 (八)政策第20条: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申报条件: 企业须符合申报主体要求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须根据《合肥市高质量新型研发机构分类支持管理细则》认定,且在2022年评估优秀(先行申报,待评估结果公布后,确认相关资格)。 申报材料: 1.《创新人才评价方式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7.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纳税申请书上营业收入为准)。 8.新型研发机构评估优秀的认定文件。 9.新型研发机构所有人员的社保信息。 10.申报人才清单,对应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九)政策第21条:加大“高精尖缺”人才补贴力度 申报条件: 1.企业须符合申报主体要求;高校院所须在“科大硅谷”区域范围内。 2.相关人才在企业或高校院所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奖补。 3.以企业或高校院所为主体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4.高校院所任职高层次人才须在“科大硅谷”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创办企业,其中创办企业须纳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库管理。 5.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在外市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缴纳的工资性个人所得税不享受补贴。 6.人才认定时间应在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 7.工资性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性收入”的认定为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8.申请人未享受合肥市其他高层次人才相关补贴。 申报材料: 1.《“高精尖缺”人才补贴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申报人员在“科大硅谷”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或创办纳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库管理的企业的相关佐证材料。 7.合肥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满一年)。 8.按月提供工资性收入发放证明材料以及缴纳个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社保、公积金缴纳材料、缴纳个税证明材料等)。(提供周期2022年) 9.资金承诺书(企业或高校院所承诺将奖补资金全额发放至员工个人,不得截留、侵占)。 10.申请人不同时享受合肥市其他高层次人才相关补贴承诺书。 (十)政策第23条:鼓励“投早投小” 申报条件: 1.投资基金与被投资企业须在“科大硅谷”区域范围内。 2.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符合《“科大硅谷”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天使期项目标准的科技型企业,投资资金全部到位,且持有股权超过24个月。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期须满24个月。 4.基金资本认定,按省内国资以外比例认定额度。 申报材料: 1.《鼓励“投早投小”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基金及管理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证明。 7.投资协议及投资资金到位证明。 8.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投资基金的营业执照。 10.被投企业入库“科大硅谷”的证明材料(入库备案回执)。 11.基金合伙人协议等证明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一)政策第25条:实施股权投资奖励 申报条件: 1.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 2.被投资企业须在“科大硅谷”区域范围内。 3.注册在“科大硅谷”、2022年总投资额80%以上用于投资“科大硅谷”项目。 4.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资金应全部到位。 申报材料: 1.《实施股权投资奖励申报表》。 2.“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基金及管理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证明。 7.投资协议及投资资金到位证明。 8.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被投企业入库“科大硅谷”的证明材料(入库备案回执)。 10.自然人合伙人完税证明。 11.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备案材料。 12.基金及管理机构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13.合伙人协议。 14.个人合伙人收益证明材料。 1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二)政策第26条: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服务 申报条件: 1.产品类型为单户金额不超过1000万、期限不低于1年的担保类贷款和纯信用贷款。 2.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LPR上浮30%,政府性担?;沟17崖什怀?%/年。 3.发放贷款或担保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12月31日。 4.仅限于未享受过政信贷的项目企业团队。 申报材料: 1. 《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服务申报表》。 2. “科大硅谷”企业入库备案回执。 3. 《真实性及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承诺书》。 4.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5. 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6. 担保合同、借据复印件等政府性担?;贡7巡固昵氩牧?,按季度结算。 7. 贷款银行(政府性担?;梗┯肫笠导涞暮贤?,相应贷款及利息(担保费)明细。 8.银行申请补偿时,需提供补偿申请表、相关合同材料、借据、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的证明材料等;政府性担?;股昵氩钩ナ?,需提供补偿申请表、相关合同材料、代偿责任履行材料等。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1.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3〕3号) 2. 《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发改创新〔2023〕468号)3.申报材料附件模版 4.“科大硅谷”空间布局示意图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人才〔2022)1号)规定,此前已批准分年度拨付的人才补助项目尚未兑现完毕的,仍按原标准兑现完成。现就2023年度合肥市产业紧缺人才生活补助(续发)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次续发计算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续发所享受的原补助金额标准不变。 (二)本次续发对象仅限于已按《关于开展产业紧缺人才2022年度生活补助(续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合经信企﹝2022﹞178号)规定条件领取生活补助,且至2022年6月30日未连续累计享受生活补助满36个月度(经市发改委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员工未连续累计享受满60个月度)的产业紧缺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期内(截止时间为拟发放补助名单公示完成日)仍在原申报企业工作(或仅在原申报同一集团内部下属单位之间调动)并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保的产业紧缺人才。 如申报人在申报期内社保关系发生变更,即终止发放生活补助(申报期内已在原申报单位或在原申报同一集团内部下属在肥单位之间调动工作满三年并连续缴纳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保的产业紧缺人才不受此限制,集成电路企业员工须工作满五年)。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 (二)因在同一集团内部下属在肥单位之间调动导致社保缴费单位发生变化的,需由集团(总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提交及审核工作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用户登录合肥政务服务网(http://hf.ahzwfw.gov. cn)人才引进服务栏目内进行事项办理并由企业统一进行申报,申报时间:2023年7月16日—7月31日; (二)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受理并依据社保缴纳时间进行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7月16日—8月13日; (三)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初审结束后将推荐名单按企业汇总后,于2023年8月14日前行文(纸质并扫描件)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发展服务处; (四)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拟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复审认定,并在市县两级经信部门网站和申报企业进行公示; (五)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经联合审定后,拨付本年度补助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请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及相关企业收到通知后,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初审工作; (二)各县区经信部门要根据去年本辖区补助发放的名单,提醒各企业及时申报,切实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解释引导到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县区经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紧缺人才生活补助续发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把好初审关,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要通过短信、电话等恰当形式通知到个人; (四)各单位务必如实提交材料、认真核实申报人信息,如有故意隐瞒不报、恶意骗取套取资金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补助资格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各企业在本申报年度内,如有因离职等原因失去申报资格的人员,需统计报送给市国资委或县区经信部门。 (六)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开发区申报联系电话。 包河区 63357348 庐阳区 65699413 蜀山区 65597580 瑶海区 64496910 肥东县 62528837 肥西县 68841191 长丰县 66673064 庐江县 87322472 巢湖市 82338174 经开区 63679326 高新区 65324525 新站区 65777059 安巢区 82363129 市国资委 63536574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
各市经信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落实《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经研究,现组织开展“事前申报、事后奖补”方式管理的前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ㄒ唬┫钅康ノ欢哉丈瓯ㄖ改献橹瓯ú牧?,通过各市经信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 ?。ǘ┫钅坎扇⊥仙瓯ǚ绞?,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ㄈ┦屑毒啪职凑展娑?,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ㄋ模┦屑毒啪侄陨瓯ㄏ钅可蠛撕?,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二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李云颀,联系电话:0551-62871761。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ㄎ澹└鞯赜ρ细癜凑帐奔湟笞橹钅可瓯?,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8月2日24时,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煤托畔⒒酝萍鱿钅可瓯ú牧献橹蠛?,经专家评审后评定有关前置项目,作为后续资金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 附件:中国声谷政策有关前置项目申报指南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 1、中国声谷政策有关前置项目申报指南.doc
皖科基地秘〔2023〕239号 各市科技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以省企业研发中心为重要力量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助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地〔2023〕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开展2023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鼓励科技型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清零”。研发中心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科技研发机构,主要从事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等活动,是我省技术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力量。研发中心实行“推荐确认制”,推荐认定权限下放给各市,由各市审核后按推荐名额择优报省科技厅复核确认。支持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照要求申报转建研发中心。 二、申报条件 申报研发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工作指引》(附件1)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上传建设申报书等附件(附件2)。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8月18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科技部门负责核实企业申报资格,依据《工作指引》对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场地设备、自主知识产权、财务运行情况、是否重复建设省级创新平台、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开展现场考察等),依据审核结果和分配名额指标,于2023年9月8日24:00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推荐,9月11日前行文上报研发中心受理、审核工作情况和推荐认定名单(纸质版一式2份)至省科技厅。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ahkjt_jdc@163.com。 3.复核确认。省科技厅对各市报送的研发中心推荐认定名单开展随机抽查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标准条件),经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由省科技厅发文正式认定。各市科技局将正式认定的研发中心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公章)于正式发文后5日内统一报送至省政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四、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报资料、上传佐证材料和情况说明,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申报设限额指标,各市科技局要切实把好审核关,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指标择优推荐。 3.各市科技部门要主动会同发改、经信部门,对拟推荐的研发中心与现有省级创新平台进行查重。查重情况需在行文中一并说明。 附件:1.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docx 2.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样表).docx 2023年7月19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第二届“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和2023年“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工作于近日正式启动。 一、全省第二届“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 (一)大赛时间。大赛时间为2023年7月—9月。参赛作品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我市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已获评“食安安徽”品牌的企业、单位或准备申报的企业、单位,已获得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命名的单位或新创建单位,各级食安办、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以及有关认证检测机构等。参赛对象应填报第二届“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报名表(另行提供)。 (三)大赛内容及方式。本届“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采取演讲比赛、微电影比赛和短视频比赛的方式,每个赛项设一、二、三等奖,其中演讲比赛采用现场比赛形式,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微电影比赛和短视频比赛采用作品评审方式开展。 (四)参赛作品要求。 演讲比赛。以普通话为演讲语言,脱稿演讲;参赛者可以适当采取音乐等辅助手段;演讲时间限制在5—8分钟;作品命名方式:单位+作品题目+选手姓名。 微电影比赛。作品时长3至10分钟,格式为MP4,分辨率480*360以上;作品命名方式:单位+作品题目+选手姓名+时长。 短视频比赛。作品时长90秒以内,格式为MP4,分辨率480*360以上;作品命名方式:单位+作品题目+选手姓名+时长。 参赛作品均以单位名义参赛,版权无争议,严禁侵权行为。 二、“食安安徽”品牌培育申报工作 2023年申报时限原则上在9月底前结束。 (一)认证评价对象。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安全街区(含餐饮服务街区、特殊食品经营街区)、食品安全小镇。 (二)遴选培育计划。2023年全市计划培育“食安安徽”品牌30家,其中食用农产品企业5家;食品生产企业10家,食品流通企业5家,餐饮服务企业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食品安全餐饮服务街区1个;特殊食品经营街区1个;食品安全小镇1个。 (三)扶持奖励政策。2023年度,对于新获得相应称号的企业、单位,将给予4—8万元不等的财政资金奖补。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各申请企业(组织)在自评基础上,填写《“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明确纳入本次申报覆盖的主营业务或主导产品信息。“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采用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要求申报时具体咨询。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bszhxt@126.com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7月10日
各市经信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支撑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在省内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地围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ぶ饕副暌?,聚焦《通知》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以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为重点方向,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进行推荐。 2. 请各市经信局、生态环境局认真组织本地区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单位,依照申报的类别(开发类、应用类、推广类),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并开展初审、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 3. 请各地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三份)以及《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各一式一份)等纸质材料分别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外事与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liulu@ahjxw.gov.cn。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6日 相关附件: 1、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pdf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一体化”开展长三角合作,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搭建我省企业与长三角区域高校院所等单位的技术供需平台,深度挖掘我省企业创新需求,激活企业创新潜力,激发高校院所产学研创新动力,提升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经商沪苏浙科技厅(委),决定共同举办第六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为做好第六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安徽赛区)创新需求挖掘对接、解决方案征集和专场赛、现场赛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目的 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引导长三角企业开放创新,以“揭榜”方式,释放创新需求,汇聚全社会创新资源;以“比拼”等方式,促成技术需求与解决方案精准对接,促进产学研合作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现技术市场要素跨区域快速流动与高效配置,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盘活更多资源,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添更多动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多贡献。 二、组织保障 主办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 协办单位:羚羊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创新馆、安徽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中国科大国际金融研究院、搜狐安徽 三、参赛条件 (一)技术需求提出方参赛条件。在我省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服务等业务。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解决方案提供方参赛条件。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解决方案提供方可以为多家,优先支持沪苏浙及国际优势单位参赛,体现长三角一体化和国际开放合作。 (三)科技服务机构参赛条件。在国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科技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服务的相关机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赛事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赛事发布、广泛宣传 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相关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扩大赛事影响力。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5-20日 (二)企业技术需求征集。 1.征集方式:以需求方自主填报、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和主动挖掘相结合,广泛征集技术需求,技术需求方登录“创新挑战赛”报名平台(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www.lingyangplat.com)进行注册,登陆后在主页面点击进入“第六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安徽赛区)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板块,按系统提示填写需求详细信息。 2.需求内容:聚焦“最紧急、最紧迫”问题,突出“两为”目标导向,挖掘企业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自身发展的技术“瓶颈”、关键难题和攻关需求,以及为促进自身发展而寻求的科技成果等。 截止时间:2023年8月5日 (三)需求分析与发布。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对报名提交的技术需求进行诊断、分析和论证,筛选出真实、有价值的技术创新需求,通过省科技厅网站及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四)需求对接与解决方案征集。各市科技局和科技服务机构,针对所辖区内企业技术需求情况,积极联系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进行技术需求对接,协助技术交易双方进行技术交流、解决方案商讨和商务谈判等,协助有意愿参加安徽赛区现场赛的技术供需双方编制现场赛参赛项目。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 (五)现场赛报名。各市科技局对所辖区域内的技术需求对接情况进行梳理,组织所辖区域内的技术需求方和解决方案提供方,按照挑战赛现场赛的要求进行现场赛报名,并将辖区内参赛项目推荐至省科技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组织专场赛等活动,通过现场路演的方式遴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现场赛。各市推荐到现场赛的参赛项目须为需求方和对应的解决方联合参赛的项目,需求方和解决方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 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 (六)现场赛技术需求及其解决方案的筛选。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各市推荐参加现场赛技术需求及其解决方案进行评选,其中举办专场赛的地市按当地报名现场赛项目数量不超过30%的比例直接推荐项目晋级现场赛(最高不超过5项),通过专场赛和筛选会共遴选出20个项目参加现场赛,通过筛选会评选出5家优秀服务机构奖,并对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在本次挑战赛赛事组织表现突出的推荐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 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七)现场赛举办。现场赛开始前,组织上一届现场赛部分获奖项目进行成果路演。 现场赛评审方式。成立现场赛专家组,从长三角地区内选取评委,现场赛采取PPT现场演讲方式,每项技术需求及其解决方案汇报时间15分钟,其中参赛技术需求方介绍3分钟,解决技术方案方介绍8分钟,评委咨询4分钟。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 其中,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一对一的项目由专家组进行打分,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一对多的项目由专家组分别对相应的需求解决组合打分,同时由技术需求方代表现场与评审专家充分沟通后确定一家解决方案作为合作项目,与其他项目竞争奖项评选。 专家组现场对参赛项目进行独立评分,平均得分作为最终得分。根据评分情况,遴选出挑战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现场赛邀请有关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五、比赛奖项与政策支持 根据以往奖励数量和金额,突出“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今年减少奖励数量、提高奖励标准,挑战赛参赛项目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优秀服务机构奖5名,并给予奖金支持,奖金合计75万元;同时现场公布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颁发奖励证书。其中挑战赛名次奖奖金统一发放至技术需求方,由需求方统筹分配使用,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一等奖(15万元)。拟评选1个,合计15万元。 2.二等奖(10万元)。拟评选2个,合计20万元。 3.三等奖(5万元)。拟评选3个,合计15万元。 4.优秀奖(3万元)。拟评选5个,合计15万元。 5.优秀服务机构奖(2万元)。拟评选5个,合计10万元。 挑战赛现场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先对接服务; 3.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4.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5.获奖单位相关人员优先支持申报安徽省双链融合专员,相关成果可以作为职称申报的支撑材料。 六、评选原则 (一)挑战赛项目评选原则 1.技术需求介绍。主要包括:对企业技术需求是否完整理解和表达详细,技术需求参数、标准是否明确表达,解决技术需求的目标是否明确,技术需求对于该企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其技术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规划。该技术需求是否具有行业先进性、瓶颈性或填补国内空白,是否属于我省相关行业领域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2.解决方案介绍。主要包括:解决方案是否针对企业需求;解决方案内容是否明确、可行、完整;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是否清晰;解决方案是否有环保问题;解决方案技术是否符合国家扶持的行业领域。 3.拟采用的技术路线。主要包括:解决方案技术是否成熟;解决方案核心技术是否是具有创新、前沿和跨行业特点;解决方案的技术创新与需求企业的发展战略是否匹配;合作风险性方面是否较高。 4.预期达到的目标。主要包括:通过解决方案项目能达到的市场需求容量、技术或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前景等。 5.现有工作基础。主要包括:企业对该研发方向技术储备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知识产权储备情况,研发人员团队力量等。 (二)优秀服务机构评选原则 1.挖掘技术需求情况。主要包括:挖掘提交企业技术需求的数量和所提交技术需求的质量和水平。 2.对接解决方案情况。主要包括:对接解决方案的数量和所提交解决方案的质量和水平。 3.推荐参加现场赛解决方案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报名参加现场赛解决方案的数量,经专家筛选后参加现场赛解决方案的数量,现场赛获奖解决方案的情况。 4.相关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开展赛事相关宣传介绍活动情况,为挖掘技术需求进行需求对接和商讨解决方案所开展的活动数量。 七、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科技局要积极发动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任务。各地报名现场赛参赛项目及优秀服务机构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于9月5日前统一汇总报送,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包括现场赛参赛项目及优秀服务机构推荐函、现场赛参赛项目申报表(含附件证明材料)、优秀服务机构申报表(含附件证明材料),报送地址见联系方式。 (二)加强技术保密和知识产权?;?。参与比赛的需求企业、挑战者和专家评委须签订《参赛声明》。公开发布企业技术需求时,根据企业意愿隐去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比赛时要征得企业和挑战者的同意。 (三)加强社会和纪检监督。挑战赛严格按照科技部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社会等单位以及个人监督。 八、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卞晓庆,0551-62657892 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院):石丁夫、龙雨晴, 0551-65617069;0551-65145309 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支持:舒贵青,17805851130 电子邮箱:524703953@qq.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128号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905室 附件: 附件1:技术需求征集表.docx 附件2:现场赛参赛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优秀服务机构申报表.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14日
区内相关企业: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安徽出口品牌”评选工作的通知》(芜商贸发函[2023]1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并于8月1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经济贸易发展局。 联系人:吴婉 联系电话:5919828 邮箱:799343375@qq.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出口品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原文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2023年7月19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关于贯彻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征集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各载体推荐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本着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的原则,择优形成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指南。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的要求,按照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部署,重点聚焦市十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开展攻关。 (二)坚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以企业为核心构建科技和产业之间互融互通的桥梁纽带,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三)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奔着“最紧急、最紧迫”的问题开展科技攻关,有针对性地攻克一批重大技术难题,研发出一批国产化替代产品。优先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产学研合作、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项目。 二、项目设置 2023年度重大科技项目,围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新材料、航空等领域编制申报指南,确定10个攻关方向,立项项目按照《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三、支持方式 依据《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22〕23号)第4条“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的规定:对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按其项目研发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按照项目立项、通过中期考评、验收通过三个阶段按3:4:3滚动支持。当年支持项目不超过10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由所在的市县区、开发区先行到位,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配套分担。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2022年度研发费用工业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或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农业及民生领域企业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3.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按照项目立项、中评考评、验收通过分阶段设立“里程碑”式可考核指标。并明确攻关目标指标 参数、知识产权归属、研发投入、实施时限等内容。中期考评不合格的停止继续支持,市科技局追回已支付资金。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5.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6.重大科技项目实行定向委托实施。申报项目预期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指标,且预期的技术指标和产业化指标不得低于考核指标。申报单位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研发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申报单位对项目自筹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对农业及重大民生技术项目,自筹研发投入不少于600万元(财政后补助资金不计入自筹资金)。 7.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同一年度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省、市级其他类别科研项目。 8.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9.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10.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11.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12.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五、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支持方向自主申报,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于8月1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及项目主持人创新能力和成果证明材料,近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围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和技术短板,对照申报指南和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推荐,并于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函》、《2023年度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民服务中心7楼市科技局窗口,电子版发至邮箱whskjjjhk@163.com。 3.受理审核。市科技局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推荐清单,受理申报材料,并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对申报单位条件和申报项目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受托服务机构形式审查结束后向市科技局提交专项形审报告和项目情况审查表(汇总表)。 4.考察评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并组织相关专家及市直部门对项目开展考察,考察项目单位的实施能力和申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 5.立项实施。依据评审和考察结果,确定立项,签订任务书。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市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 1.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 3.芜湖市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阅读原文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关于贯彻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征集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各载体推荐项目需求进行论证,本着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的原则,择优形成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揭榜挂帅”榜单。现将榜单发布及揭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榜单发布 聚焦我市十大新兴产业与重大民生领域,经需求征集、需求遴选、榜单凝练、榜单确认等环节,现公开发布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榜单10项,诚邀优势团队踊跃揭榜,力争解决制约我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过程中的关键核心问题。(榜单见附件1)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为市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具有解决榜单项目需求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队伍、研发实力、组织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长三角地区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揭榜攻关,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团揭榜攻关。 2.揭榜单位需与项目需求单位联合揭榜申报。申报书需针对榜单项目所有技术需求提出攻关解决办法及相应的预期指标,预期指标须覆盖榜单所有考核指标且不低于预期指标。 3.项目需求单位、揭榜单位及项目主持人诚信状况良好,没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突出财政补助资金引导,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其中工业企业项目自筹研发投入不少于800万元。农业及重大民生成果转化应用项目自筹研发投入不少于400万元。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计,按照项目立项、验收通过分阶段支持。 6.揭榜单位与项目需求单位无关联关系,且双方尚未对榜单攻关内容开展研发。 7.揭榜单位与项目需求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浮夸自身实力与技术水平。 三、支持方式 依据《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出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22〕23号)第12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支持本地企业联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每年立项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给予项目研发总经费3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500万元。立项项目按照《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分项目立项、验收通过两个阶段按3:7支持,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市科技局追回支持资金,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由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先行到位,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配套分担。 四、申报流程 1.张榜公布。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布榜单,提升社会知晓度,引导高校院所勇于揭榜。揭榜单位结合自身技术优势,选择榜单项目,并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揭榜单位相关信息表(见附件2)报至市科技局。 2.对接揭榜。市科技局于2023年7月21日前通知项目需求单位与揭榜单位对接,结合自身需求,细化合作内容,共同研究项目攻关的可行性方案,选择拟合作的揭榜方。 3.联合揭榜。项目需求单位与揭榜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明确双方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共同编写《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申报书》(附件3),开展联合申报,于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辖区的科技管理部门。 4.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发榜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行文排序推荐,于8月15日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5.评审竞榜。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市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揭榜挂帅”项目解决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揭榜方的科研能力,科研条件;项目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以及发榜单位具备的成果转化实施条件、配套资金保障、合作实施机制等。将项目的评审得分、客观评价得分、载体推荐意见得分,综合形成项目最终得分,作为择优立项的依据。 五、申报材料 1.《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 2.揭榜单位近3年获得的榜单项目技术领域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相关科研实力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科研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揭榜单位与项目需求单位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需附联合揭榜协议书,明确牵头揭榜单位及各方任务分工和权益分配等(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 4.项目需求单位需要提供企业创新能力和成果、上两个年度研发投入证明、项目实施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统一制式项目科研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附件: 1.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揭榜挂帅”榜单 2.揭榜单位基本信息表 3.2023年芜湖市“赤铸之光”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申报书 4.芜湖市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阅读原文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区内各进出口企业: 现将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相关附件,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24日前报送至经开区经发局,申报材料完整版含光盘一份、简版一式三份及电子数据。 附件: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原文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2023年7月3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20〕19号),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就开展2023年度全市研发经费支出和研发经费支出强度“研发双50强企业”排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须为在芜湖市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含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筑业企业),且2022年度企业R&D经费支出纳入统计并达500万元及以上。 (二)补助标准 对2022年度R&D经费支出排名全市前50名且保持正增长的规上企业,对2022年度R&D支出强度(即R&D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全市前50名且不低于5%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前10名各50万元奖励、后40名各3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材料 1.芜湖市“研发双50强企业”排名申报表。 2.单位出具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表);2021年度、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表)。 5.2022年度企业统计年报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初审后,于7月25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表、推荐函一式一份,集中报市市民服务中心7楼市科技局窗口。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初审,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2.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2022年成立的除外)原则上不予推荐。2021、2022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申报表。 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4. 芜湖市“研发双50强企业”排名所获奖励资金用于本企业项目研发。 附件: 1.芜湖市“研发双50强企业”排名申报表 2.科研诚信承诺书 2023年7月5日 阅读原文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蚌埠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精神,按照《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 2023版)》(蚌经信技改〔2023〕73号)、《蚌埠市制造强市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蚌财企〔2023〕140号)、《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蚌经信中小企〔2023〕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及联系方式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 2023版)》内即申即享类项目,具体项目类别、条件、材料等要求详见细则文件。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二)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开展100%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营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会同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审核时间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5 日,项目单位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县(区)级经信部门审核及联合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做好政策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布政策申报通知、联系方式等,提高企业知晓率,切实做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坚持为企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主动送政策到企业。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本着让企业“不跑腿”工作原则,切实组织好申报工作,减轻企业工作量。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 (三)落实责任。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各申报单位要认识到资金兑现的严肃性,适应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等方面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出承诺。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现场核查达到100%。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沟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加强与企业和县区的沟通,以方便企业和服务企业。各企业有咨询的事项,可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县区经信部门联系。 附件:1.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2023版)》的通知 2.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 3.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3.rar 2023年6月30日
各县区科技(科技经信)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 号)和《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科技局部分)》(蚌科〔2022〕26号),现就2023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科技局部分)第二批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是在蚌埠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含安徽科技学院蚌埠龙湖校区),符合科技创新政策相关条款的规定,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有失信行为且未修复的单位不享受政策支持。政策条款有特殊规定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1),选择所在县区,按要求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2023年6月21日-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开展初审,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7月27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正式推荐文件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政策内容1: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符合孵化条件的入驻企业等发放20万元“科技创新券”,用于补助企业或团队按规定购买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所需要的科技服务。 申报条件:已申领科技创新券的企业,且创新券在有效期内。其中申请兑现通用券的为申领企业;申请兑现专用券的为申领企业或经备案的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含蚌埠市以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 1.通用券申请兑现材料: (1)《蚌埠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通用券)》。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及取得的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3)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相关科技服务兑现所需材料: a.分析测试服务:分析测试或检测检验合同、发票,检测检验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b.科技信息服务:仪器共享服务、文献检索、科技查新等科技信息服务活动相关合同、查新报告、发票等支付凭证。 c.研发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签订的研发合同、发票、研发活动产品说明,研发活动产品实际生产或销售的证明材料,高校、科研院所的关于开展实际研发活动的说明。 通用券使用事项发生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专用券申请兑现材料: (1)《蚌埠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专用券)》。 (2)经市科技局发放有效期内的专用券。 (3)相关科技服务所需的兑现材料: a.购买发明专利:专利证书、变更证明以及购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 b.中介服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代理服务合同,发票、支付凭证、高企证书等。 c.审计服务:审计报告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审计报告等。 专用券使用事项发生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有关说明:蚌埠市以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前需和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后才能从线上进行申报。本地中介服务机构线上申报时选择机构注册地所属县区进行申报;市外中介服务机构以其服务企业数较多的县区进行线上申报。 政策内容2: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择优给予10万元—50万元支持。其中由企业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70%。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研发经费投入大、增速高的单位,并向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大、增速高的县区倾斜。 申报条件:蚌埠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含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有关说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单独发通知组织开展申报,具体按申报通知要求执行。 政策内容3:设备使用单位租用纳入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的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共享仪器设备年度支出额5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年度支出额的20%给予补助。省市政策不重复支持,每个单位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 申报条件: (1)租用纳入蚌埠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检测服务。 (2)关联单位之间共享服务、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以及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等强制性检测服务不在补助范围。 申报材料: (1)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含服务项目及收费明细)。 (2)2022年仪器设备出租服务收费凭证(发票)复印件。 (3)管理单位提交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的证明材料或服务对象出具的证明材料。 政策内容4:对企业购买非关联单位科技成果在蚌转化,技术合同成交及年度实际支付额(依据发票)5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支付额给予20%的补助。省市政策不重复支持,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购买非关联单位的科技成果,并在蚌转化。非关联单位为不存在隶属、管理层交叉、母公司前三位大股东重复等情形的单位。 (2)技术合同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 申报材料: (1)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2)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 (3)2022年企业购买成果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技术成果的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4)企业和科技成果输出单位无关联关系的声明。 (5)购买成果在蚌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内容5:对1个完整年度内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合同,在2个兑现年度内累计执行额达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团队1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蚌单位作为技术吸纳方或输出方,签订的技术合同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且执行额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 (2)每项合同只能享受一次,技术吸纳方和输出方同时登记的,由双方协商决定奖励对象。 (3)自合同登记年度起2个兑现年度内,合同执行额须达到兑现标准。 申报材料: (1)从登记系统导出的2021年和2022年已认定的技术合同明细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加盖公章)。 (2)2021年以来银行转账凭证或进账单。 (3)技术吸纳方和输出方同时登记的,需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协商决定。 政策内容6: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并在蚌实现转化,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补,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 (1)经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含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备案的市外技术转移机构)。 (2)在技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需在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对服务事项进行备案。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成果交易合同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并在蚌实现转化。 (4)奖补资金的10%用于奖励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贡献的个人。 申报材料: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文件。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22年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的明细表。 (3)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技术交易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以及技术成果交易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术交易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4)技术成果在蚌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拟奖励技术经理(纪)人及资金清单。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熟悉掌握申报流程,做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本着让申报人“不跑腿”工作原则,指导本辖区申报主体进行网上申报,减轻申报人工作量,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如实申报。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 2.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察。 附件:1.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 2.2023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科技局部分)第二批资金申报汇总表 蚌埠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1 日 附件.doc
各县区发改委,高新区、经开区经贸发展局: 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发展改革委部分)申报事宜,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除特殊规定外,申报单位需为在本市注册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企业),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本次资金奖补。 二、申报时间、申报条件及兑现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7日-6月20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发展改革委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1.免申即享类 (4条) 无需提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20日前登录蚌埠市惠企服务平台(https://bb.ahzwfw.gov.cn/)进行确认。 政策内容1:对首次被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给予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5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集聚区规划编制、招商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设施、重点项目建设。 申报条件:被首次认定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内容2:对首次进入全省服务业100强的市内注册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首次进入全省服务业100强的市内注册企业(以省政府办公厅或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认定文件为准)。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内容3: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分3年给予15万元奖励(每年兑现5万)。3年内退库,停止拨付奖励资金。 申报条件:新增入库的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退库再入库的企业),及在库且3年政策未全部兑现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内容4:对未达到规模以上,但纳入省调查平台的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分3年给予10万元奖励(第1年4万元,第2、第3年各3万元)。3年内退库,停止拨付奖励资金。 申报条件:首次纳入联网统计直报平台重点领域的规下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退出省调查平台库后再进入的企业),及在库且3年政策未全部兑现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2.即申即享类(3条) 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蚌埠市惠企服务平台(https://bb.ahzwfw.gov.cn/)报送至属地(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委部门。各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委部门接收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加具审核意见,于6月2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及正式申报文件提交到市发展改革委。 政策内容5:对当年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营业收入规模首次突破3亿元,且增速超过15%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且增速超过15%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除外)。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2)2021年及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3年最新月度财务报表(如有)。 政策内容6:支持现代物流企业品牌培育,对首次晋升国家4A级的物流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首次晋升4A级的省内物流企业。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2)4A级物流企业证明材料。 政策内容7: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冷链物流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且当年实际纳税额达到50万元的,按当年企业对地方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达到2000万元且当年实际纳税额达100万元,按当年企业对地方贡献的60%给予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5000万元且当年实际纳税额达150万元的物流企业,按当年企业对地方贡献的7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同一台阶限申报一次。 申报条件: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且当年实际纳税额对应达到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冷链物流企业。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2)2021年及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3年最新月度财务报表(如有),当年(2022或2023年)实际纳税额达到相应规模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各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熟悉掌握申报流程,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开展申报,指导完成线上申报或确认。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2)本次申报涉及的奖励补助支出,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 附件: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docx 2.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0417.docx 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6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 (蚌发〔2022〕20号)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科技局部分)>的通知》(蚌科〔2022〕26号)等文件,2023年产业政策中高新技术企业兑现方式采用免申即享方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23年奖励2022年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为2022年经过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部分企业因信用问题外暂不予兑现,共计兑现企业306家。 根据文件要求,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5万元奖励,分三个年度予以支持。经研究,决定今年首次补助20万元,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具体兑现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本次兑现按照“企业确认、市级审核、拨付资金”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企业确认 市科技局已将兑现名单导入至系统。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确认企业信息后,填写企业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后点击提交,本次兑现采用免申即享,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级审核和资金拨付 市科技局对企业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省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没有预警或预警审核批准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补助,将市级资金拨付至县区,县区将市级奖补资金和县区配套资金拨付至申请主体。 三、申报时间 各企业主体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确认,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申报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6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在项目确认过程中,各县区科技局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以方便企业和服务企业。各申报单位有咨询的事项,可与市科技局和县区科技局联系。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2043042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兑现企业名单.xls 附件2.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docx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和《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市场监管局部分)>的通知》(蚌市监函〔2022〕349号),现就启动2023年度产业扶持政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部分)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及联系方式 具体申报类别、材料等要求详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市场监管局部分)>的通知》(蚌市监函〔2022〕349号,附件1)。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并上报、市级审核、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主体申报 注册地在我市的组织或专利地址在我市的专利权人皆可作为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按要求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申报后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二)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本辖区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汇总后,应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正式推荐文件,包含《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市场监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市级审核、公示及报批 市市场监管局对初审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省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没有预警或预警审核批准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拨付计划,将市级资金拨付至县、区,县、区将市级奖补资金和县区配套资金同步拨付至申请主体。 三、申报、审核时间 各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申报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提高社会主体知晓率。 (二)优化服务 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和系统操作手册,本着让申报人“不跑腿”工作原则,指导本辖区申报主体进行网上申报,减轻申报人工作量。 (三)落实责任 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各申报单位要认识到资金兑现的严肃性,适应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等方面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出承诺。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审核把关。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沟通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各申报单位和县区的沟通,以方便企业和服务企业。各申报单位有咨询的事项,可与市市场监管局及县、区市场监管局联系。 附件: 1.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市场监管局部分)》的通知(蚌市监函〔2022〕349号) 2.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 3.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市场监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局部分)》的通知.pdf 附件2.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docx 附件3.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市场监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政办),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推进技工大市和制造强市建设,结合淮南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技能大师室建设 (一)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水平,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术能手”、“淮南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并起到传授技能和绝技绝活代继传承的作用。 (二)申报材料包括: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相关证明材料: (1)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行刊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并推行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要要求;是弘扬工匠精神,激励广大技术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快推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建设的关键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地区、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积极申报。 (二)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资和技能名匠培养对象申报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前报送市职业能力建设科。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邮 箱:614489215@qq.com 附件:淮南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2023年6月30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境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淮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户籍在淮的个人或在淮就读的在校学生,申报专利项目发明专利证书上的地址在淮南行政区域范围内。在申报通知规定的时段内当年发生并符合政策措施的规定的条款内容,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均在本政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之内。本政策兑现均为一次性奖励,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免申即享项目 获得驰名商标奖补、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补、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さ纳瓯ㄗ橹崩?、对已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发明人资助(专利权人为单位部分)、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获国家专利奖、安徽省专利奖资助、新增注册或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资助、专利导航、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资助、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知识产权保险资助、获得驰名商标奖补、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补、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さ纳瓯ㄗ橹崩?,以上项目无需提供申报材料。需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认领。详见《2022年度淮南市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报须知》奖补兑现流程。 (二)即申即享项目 对维持十年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补助(专利权人为单位部分)、对已授权的PCT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限G20国家及新加坡)(专利权人为单位部分)、专利权维权资助(专利权人为单位部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助。 申报方式: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详见《2022年度淮南市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报须知》。 (三)纸件申报项目 对已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发明人资助(专利权人为个人部分)、对维持十年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补助(专利权人为个人部分)、对已授权的PCT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限G20国家及新加坡)(专利权人为个人部分)、专利权维权资助(专利权人为个人部分)。 申报方式:纸件申报,按照《2022年度淮南市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报须知》提交相关纸件材料,报送至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股室。 三、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段内,符合淮府〔2022〕56号文件第17条“支持企业品牌建设”、第39项“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ず陀τ?rdquo;所规定支持的内容。 四、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主体按照《淮南市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报须知》(附件2)规定的方式、程序、条件、附件材料等,请按要求申报。 2、各申报主体均须签订《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承诺无任何信用不良记录,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 3、项目申请经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初审通过”;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并告知及时补全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相关申报主体在网上申报后,及时关注申报状态,以免申报项目被“退回”,错过申报时间。 六、联系方式 淮南市高新区淮河大道与泰康街交口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2673893 2663703 附件: 附件1.《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 附件2.2022年度淮南市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报须知; 附件3.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附件4.淮南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奖补申报书; 附件5:淮南市知识产权项目奖补申请表。 附件1:淮南市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22〕56号).pdf 附件2:2022年淮南市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报须知.doc 附件3: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4:淮南市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奖补申报书.docx 附件5:淮南市知识产权项目奖补申请表.docx 关于组织开展淮南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023年6月20日
县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材料 详见《市财政(2022-2023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即审即享)实施细则》(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6日-5月26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区(园区)发改委(局)提交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各县区(园区)发改委(局)指导辖区内战新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对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5月26日前正式行文上报。 附件: 1.市财政(2022-2023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即审即享)实施细则 2.202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3.202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信用承诺书 4.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市财政(2022-2023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即审即享) 实施细则 为落实淮南市《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第15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提速度上规模”政策即申即享,规范资金兑现流程,提高资金兑现效率,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申报类别1: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当年年产值超5000万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的。 申报类别2: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当年新投产企业年产值超5000万元、1亿元的。 申报类别3:对当年之前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当年年产值超1亿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30%的。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所在地县区(园区)发改部门上报文件; 2.战新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申请报告正文,以及资金申请表、战新产值证明(申请年度12月份B204-1表)、财政涉企信息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承诺书等附件,正文及附件均应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并汇编成册。 (三)支持方式 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产值超5000万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元;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新投产企业,产值超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15万元。 对已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产值超1亿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30%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元、15万元。 二、限制条件 1.申报企业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无严重失信行为; 2.根据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原则上只对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工业企业予以扶持或奖补; 3.同一企业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 三、审核程序 (一)下发通知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下发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 县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严格审核,上报申请文件。 (三)市级初审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淮南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将相关申报信息录入“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四)市级联审 根据《淮南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办法》,淮南市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小组对初审意见进行联合审批,形成联合审批意见。 (五)拟定资金安排方案 联合审批意见经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资金安排方案。 (六)方案公示 向社会公示资金安排方案。 (七)资金下达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淮南市《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程序要求下达资金计划。 四、监督管理 1.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2.县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承担初审责任。 3.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纳入征信体系黑名单,并依法追责。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 5.本细则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一致。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附件2: 202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企业战新产值 申请 金额 (万元) 备注 2021年 (亿元) 2022年 (亿元) 同比 增长 (%) 企业简介: 申报企业承诺:以上填写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同意接受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 企业经办人签字: 企业法人签字: 县区(园区)发改部门经办人签字 分管主任签字: 附件3 202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 资金申请信用承诺书 申报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法人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申报企业承诺: 1.本单位申报资金符合《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的相关规定。 2.本单位申报过程中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单位法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附件4 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项目支持年度: 2023年 专项资金名称: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 单位名称或姓名(必填项) 单位类别(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必填项) 法定代表人(必填项)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件号(必填项)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必填项) 项目名称 (必填项) 项目类型 (必填项) 项目报审级次(必填项) 项目申请金额(万元)(必填项) 项目简述(300字以内,必填项) 备注(个人申请资金,填报工作单位名称)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 认定达标类补助 市级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商、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有效发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专业支撑作用,推动全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就征集淮南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三)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さ确矫娴姆煞ü?,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重点面向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生命健康六大新兴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征集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咨询诊断服务商、工业大数据服务商、工业软件服务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和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五)申报单位应具备在淮南市内开展数字化转型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CMMM(智能制造成熟度模型)专业认证人员,在淮南市内拥有一定数量且已实施完成的“5G+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数字化转型实践案例的,面向本地企业开展过数字化转型辅导的及在淮南市落地子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商优先。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咨询诊断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规划、诊断评估、技术标准、软件使用培训等服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 1.具有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拥有行业知识库和专家库,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咨询诊断报告。 2.能够整合数字化转型生态伙伴资源,为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提供供需对接服务。 (二)工业大数据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规划、采集、预处理、存储、分析挖掘、可视化和智能控制等服务商。 1.能够根据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通过开展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项目交付等相关活动,帮助企业挖掘数据价值,促进产品创新,提升经营水平和生产运作效率,拓展新型商业模式。 2.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提供??榛?、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具备根据企业需求和项目特性开展个性化定制和二次开发的能力。 (三)工业软件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部分或整体工业软件解决方案服务商。 1.能够帮助企业打通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仓储物流等各个环节,实现数据“可视、可管、可控、可用”,促进生产制造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和全程优化。 2.具有较成熟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计算机辅助工程软件(CAE)、制造执行系统软件(MES)、高级计划与排程软件(APS)、仓库管理软件(WMS)、订单管理软件(OMS)、运输管理软件(TMS)等产品应用服务能力。 3.能够为企业提供降低成本、优化产出、减少能耗、升级产线等方面的解决方案,促进企业高效率数字化转型。 (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制造装备、自动化控制、工业软件等技术以及系统实现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生产线、车间、工厂集成应用服务的供应商。 1.具备智能制造咨询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维服务等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能够根据企业智能制造需求,提供智能装备、工业软件等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2.进行方案设计时,应具有??榛?、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并具备个性化定制的能力,对企业需求进行功能、周期和造价等确认??瓜钅渴凳┦?,能根据企业需求在协同设计、系统建模、大数据分析、工艺仿真、数字化交付等方面提供相应服务,有效管理各实施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 (五)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应用、平台建设及应用等服务商。 1.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需求,围绕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应用、平台建设及应用等,能够提供评估规划、建设运维、应用推广等方案和服务。 2.能够根据企业、行业、产业特点及发展需求,针对性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举措,指导企业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帮助企业实现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的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安全防护等服务商。 1.面向工业企业提供专业性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服务,通过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安全防护以及数据分类分级等技术服务,满足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及防护需求。 2.具有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具备国家相关机构评价认可的资质,能够帮助工业企业实现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目标。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请各地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包括淮南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市外服务商直接向市级经信部门申报,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化科。 (二)评审认定。市经信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审核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三)动态管理。对淮南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将参照服务成效评价结果和企业反馈意见,定期调整和补充。对服务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进入失信黑名单的服务商,将公开通报和取消入选资格。 电子邮箱:jxjxxhk@163.com; 地址:山南政务中心A座5层521室信息化科; 附件: 1.淮南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2.淮南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淮南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盖 章 ) 单 位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及 手 机 申 报 日 期 二〇二三年五月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其他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省 市 区 (具体到门牌号码) 办公地址 省 市 区 (具体到门牌号码) 联系人 姓名 电话及手机 职务 E-mail/微信号 申报方向 (大类不超过3个) £咨询诊断服务商: £咨询规划 £诊断评估 £技术标准 £软件使用培训 £其他: £工业大数据服务商: £数据规划 £数据采集 £数据预处理 £数据存储 £数据分析挖掘 £数据可视化 £智能控制 £其他: £工业软件服务商: £企业管理 £研发设计 £生产制造 £仓储物流 £其他: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 £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 £检测与装配装备 £智能物流设备 £增材制造装备 £工业软件 £信息平台 £其他: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 £内外网建设及改造 £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运营 £平台建设及应用 £其他: £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风险评估 £安全监测 £应急响应 £安全运维 £安全防护 £其他: 注:同时符合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工业软件类和工业软件服务商类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总资产(万元) 负债率(%)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税金(万元) 利润(万元) 注: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按实际填写。 企业简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400字) 商业能力 1. 企业员工总数 名,相关技术研发人员 名,其中,硕士/工程师技术人员 名,博士 名; 2. 服务覆盖工业行业/领域包括: ; 3. 列举服务数字化转型核心企业1-3个: 。 服务的重点行业(可多?。? £新一代信息技术 £汽车及零部件 £装备制造£新材料 £现代化工 £智能家电 £绿色食品 £钢铁和有色 £光伏 £节能环保 £轻工及制成品 £纺织服装 £生物医药 £新型建材 £其他: 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 合同金额(万元) 2020年: ,其中淮南企业 ; 2021年: ,其中淮南企业 ; 2022年: ,其中淮南企业 。 具备服务优势的行业 及项目数量 行业1: ,项目数量: ; 行业2: ,项目数量: ; 行业3: ,项目数量: 。 核心业务领域专利累计授权 共 件,其中发明专利 件 核心业务领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累计授权 共 件 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 项 获得相关荣誉 和资质 诚信安全经营承诺 我单位近三年无失信行为、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三年未在生产、质量、安全以及环保方面发生重大事故。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区(园区)级经信 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二、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二)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优势(包括与传统解决方案、与同行的对比分析) (三)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 (四)产品或服务的可推广性(包括推广价值、社会效益) (五)实施案例介绍(列举服务的每个重点行业或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实施案例各3个以上,包括实施日期、费用、过程、效果等。) 三、相关附件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二)申报单位2020—2022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提供) (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四)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五)企业获奖证书 (六)典型案例企业证明材料(如合同、用户报告或反馈意见等) (七)参与服务的专家简历、能力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九)其他相关文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4号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附件2 淮南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申报方向 主要产品/服务 服务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联系人及方式 邮箱 2023年 月 日填报 (公章)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现就2022年度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切实把政策掌握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我市综合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二、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段内,符合(淮府〔2022〕56号)文件(附件1)第三条“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第40至45条所规定支持的第一批未兑现的内容。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为便于各单位做好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我们制定了《2022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须知》(附件2)。详细规定了申报主体、方式、程序、条件、附件材料等,请按要求规范有序操作。 2、本次政策兑现不报送纸质材料,所有审核均在网上进行。 附件1:《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 附件2:《2022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须知》 2023年4月11日
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为引导企业聚焦实业、深耕主业,我局拟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市级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长期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产品、产业链上牵动性强的企业(产品),根据《马鞍山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培育企业入库及省级培育库在库企业相关情况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培育库入库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拥有新产品的时间应达到3年或以上。 2. 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5或国内前10。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3. 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在中国标准服务网上可查询。 4. 质量效益高。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市场前景良好。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已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受销售收入限制。 5.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产业链补短板产品。 6. 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近三年在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材料 推荐入库县区经信部门需填下《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培育库企业相关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单位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重点产品领域 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了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2)。对于重点领域的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纳入我市培育库。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培育库在库企业相关情况摸排 为精准培育、动态管理,请各县区经信部门对已入单项冠军省级培育库企业进行一次摸排,摸排重点是企业经济效益是否明显下滑、产品市场占有率是否明显下降,企业项目资料编制进度等情况,各县区经信部门填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培育库在库企业相关情况摸排表》(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摸排 各县区经信部门请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摸排、推荐工作,引领和带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促进全市制造企业提质扩量增效。 (二)审核把关 各县区经信部门要根据入库条件,对申请企业相关指标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重点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行文、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入库申请表、项冠军市培育库推荐企业相关情况汇总表、单项冠军省级培育库在库企业相关情况摸排表等材料(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产业政策科。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培育库企业相关情况汇总表 .xlsx 附件2.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doc 附件3.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培育库在库企业相关情况摸排表.xlsx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31日
各县区、开发园区,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通知》(马经信综合〔2023〕2号),现就马鞍山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和智能化改造项目两个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注意事项 按照马经信综合〔2023〕2号执行。 二、申报平台、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平台 通过“惠企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网址为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mashqt.cn/(采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及时完成项目初审、核实工作,并于6月5日前将经审核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报方式材料 包括:(1)2022年马鞍山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认定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 15%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最高 2000 万元。(2)智能化改造奖励,对企业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化改造软硬件投资额超 500万元项目,待项目正式投产后,按不超过项目设备和软件投入 10%补助,最高 300 万元(与技术改造、机器人购置、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等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 以上政策由企业申报。需在“惠企通”服务平台内填写或上传以下共性材料,并根据项目类别提供个性化材料。网上申报上传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合同、发票、票据、证明等)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画面、字迹特别是合同、发票、票据等的数字必须保证清晰,反映原件原貌。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并盖章。 共性材料包括: 1.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非盈利机构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3.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申明(须有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个性材料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分别提供,包括: 1、2023年马鞍山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认定奖励。 申报材料:①马鞍山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申报书;②企业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③该项目设备投资清单、购置发票、合同原件扫描件并附专项审计报告用以明确奖补资金,其中设备为近3年内企业购买的设备;④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制造标杆示范的电子照片或视频;⑤ 联系人: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 李云尉 2、智能化改造项目奖励。 申报材料:①马鞍山市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书;②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改备案;③项目投资核算清单及其他佐证材料(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原件扫描件等)。 联系人: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 李云尉 四、申报程序 按照马经信综合〔2023〕2号文件执行,其中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认定情况需市智能制造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 五、申报责任 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的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对申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项目申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资金管理 奖补资金按照申报渠道拨付到企业或个人,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市、县(区)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县区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如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申报通知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 2.关于修订《马鞍山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建设指南》的通知 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 5.《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通知》(马经信综合〔2023〕2号) 马鞍山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zip
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马政〔2020〕14 号)等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类别 (一)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若干政策(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1、引导全社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省科技项目奖励,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省“揭榜挂帅”项目补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科技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补助)。 2、加强创新主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奖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奖励,新取得军工三证奖励)。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购买先进科技成果奖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全国、省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4、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省创新平台新认定和绩效获优奖励,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 (二)马鞍山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政策 5.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担保贷款息费补助。 二、兑现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 本次兑现的政策条款分为“认定类”和“申报类”。其中:“认定类”政策均实行“免申即享”,申报单位无须申报。“申报类”政策由项目单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1、“认定类”政策主要是: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省“揭榜挂帅”项目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奖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奖励,新取得军工三证奖励,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全国、省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国家、省创新平台新认定和绩效获优奖励,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 2、“申报类”政策主要是:国家、省科技项目奖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科技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购买先进科技成果奖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担保贷款息费补助。其中:国家、省科技项目奖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补助,实行网上申报,由各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mashqt.cn(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担保贷款息费补助采用网上、线下同时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购买先进科技成果奖补实行线下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3、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3年4月19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5月12日17:30。“申报类”项目务必于5月12日前全部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审核 1、“认定类”项目由市科技局根据认定文件、预算资金额度、信用审查等情况,履行审批流程并公示后,报市财政局直接拨付。 2、“申报类”项目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所在辖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联合行文推荐申报。 3、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担保贷款息费补助,由各县区、开发园区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正式行文推荐申报。 4、“申报类”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合同、发票、票据、证明等)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材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政策审核质效。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要与所在辖区财政部门加强联动审核,5月19日17:30前完成“申报类”项目审核工作,5月24日下班前将联合推荐文件、汇总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至市科技局。 2、确定企业行业属性。“申报类”的企业要参照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信息开展自评,对自身属于何种行业性质予以明确,并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核实确定,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3、加强信用审查修复。各县区、开发园区要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项目单位和法人代表的信用进行审查,并组织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认定类”项目修复期限原则上为2023年12月底前,即2023年12月底前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取消当年政策奖补资格;“申报类”项目修复期限原则上为2023年7月底前,超过时限未修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4、明确税收审核口径。涉及税收贡献的统一审核口径为“所属期”非“入库期”,且不含出口退税、留抵退税金额。 5、强化部门联合惩戒。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三、业务咨询 (一)各项政策补助咨询联系电话: 1、国家、省科技项目奖励,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 2、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新取得军工三证奖励;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奖励、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担保贷款息费补助:高新科 2400686、2408557; 4、省“揭榜挂帅”项目补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科技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补助,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奖励; 5、购买先进科技成果奖补,全国、省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国家、省创新平台新认定和绩效获优奖励,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 附件:1. 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申报指南 2. 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申报汇总表 3. 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申报表、承诺书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8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包含附件1、2、3).doc
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符合《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申报,做好通知、筛选、审核、信用审查、各项目优先级排序报送工作。按照预算安排情况,若超预算,本次申报项目择优予以支持。 二、本次兑现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中的政策颗粒,划分为“认定类”和“申报类”,“认定类”政策颗粒实行“免申即享”,不与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税收贡献等挂钩。认定文件下达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预算资金额度审核、信用审查审核等,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并公示后,报市财政拨付资金,无需申报主体申报。具体政策颗粒分类见附件2表格标注。 三、“申报类”政策颗粒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网址为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mashqt.cn (采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请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申报主体申报,及时完成项目初审、核实工作,务必于2023年4月28日前指导企业在网上填报完毕,逾期不接受补报。 四、确定企业行业属性。企业参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信息开展自评,对自身属于何种行业性质以及是否纳入亩均效益评价予以明确,并由企业所在县区(园区)核实确定,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五、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可一次性申报一项市级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兑现,否则一律全部取消。 六、确定信用审查事项。申报主体申报政策前对自身信用信息予以自查并承诺不存在失信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失信则取消政策奖补资格。对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整改到位后方可兑现奖补资金。“认定类”政策整改期限为2023年底前,即2023年底前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取消2022年度政策奖补资格;“申报类”政策整改期限不超过政策集中兑现项目公示开始前,超过时限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县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时负责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享受政策的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并督促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七、涉及税收贡献的统一审核口径为“所属期”非“入库期”,且不含出口退税、留抵退税金额。 八、各申报主体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九、申报单位上传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合同、发票、票据、证明等)必须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十、各政策申报材料及业务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2。 惠企通平台账号、登录和申报操作等技术问题 附件: 1、《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 2、2022年度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条款基本信息表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文本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本下载:附件1.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 号) 文本下载:附件2.2022年度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政策条款基本信息表
各县区、开发园区,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启动2022年度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以及相关单位(申报5G基站电费补贴的中国移动马鞍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马鞍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马鞍山分公司、中国铁塔马鞍山分公司除外)。 (二)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导向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对列入《安徽省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导向计划》、《马鞍山市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及省、市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企业参照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信息开展自评,对自身属于何种行业性质予以明确,并由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园区核实确定,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四)企业同一项目只可一次性申报一项市级政策,否则全部取消(例如同一项目只可申报新建项目补助与技改项目补助其中一项;同一技改项目只可申报一次补助)。同时申报省市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五)企业申报政策前对自身信用信息予以自查并承诺不存在失信情形。对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整改到位后方可兑现奖补资金,整改期限为2023年6月底前,即2023年6月底前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中,加强对项目单位的信用审查和比对。 (六)涉及税收贡献的统一审核口径为“所属期”非“入库期”,且不含出口退税、留抵退税金额。 二、申报平台、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平台 通过“惠企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网址为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mashqt.cn/(采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8日-5月12日(惠企通平台开放时间为4月20日)。 (三)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及时完成项目初审、核实工作,并于5月17日前将经审核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报方式材料 (一)认定类(免申即享)政策 包括: 1.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奖励30万元。条件:以每年工信部公布的名单或省级相关佐证材料为准。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杨嘉欣,电话:8355671。 2.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20万元。条件:以每年工信部公布的名单或省级相关佐证材料为准。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杨嘉欣,电话:8355671。 3.对当年新认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励10万元。条件:以2022年3月22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为准。 4.对当年新认定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5万元。条件:以2023年1月9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为准。 5.对当年入选省高成长企业培育库的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条件: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准。 6.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分别奖励对50万元、40万元。条件:以2022年1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印发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函〔2022〕251号)公布的名单为准。 7.对当年获得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未获省级奖补)奖励20万元。条件:以2022年12月6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8.当年获得国家、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条件:以2023年1月18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9.对当年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未获省级奖补)奖励10万元。条件:以2022年10月19日《关于公布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0.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未获省级奖补)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条件:以2022年9月13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名单及复核结果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1.对当年获得省级新产品,奖励企业研发经费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条件:以2022年4月18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2022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的通知》、2022年7月28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2022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的通知》、2022年11月3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2022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的通知》、2023年1月20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2022年安徽省新产品(第四批)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2.对当年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企业(未获省级奖补)奖励20万元。条件:以2022年8月29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3.对当年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宣传活动的企业,市财政在省财政补助基础上按宣传推广总费用的 30%给予补助,县区、开发园区按不低于10%给予补助。条件:以2022年6月27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4.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模以上的,分年度奖励企业总额20万元。条件:以市统计局和税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15.对首次升规纳入核算的信息产业企业奖励20万元。条件:以市统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16.对当年地方财政实际贡献(当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所得部分)超2000万元,且贡献增幅超20%的年度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的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增量部分的10%奖励企业管理团队,最高100万元。条件:以市亩均效益办会同市税务局提供的符合条件企业名单为准,2022年度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结果公布后兑现。 17.当年认定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的工业互联网项目(5G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条件:以2023年1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13号)及2023年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43号)公布的名单为准。 以上政策无需企业申报。市经信局相关业务科室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名单、佐证材料(国家、省相关认定文件,相关部门出具的佐证文件等)及奖补额度等信息录入“惠企通”服务平台,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信息初审、核实,将经审核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复核后报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二)申报类政策 包括: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大力培育龙头领军企业,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当年认定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2A、3A、4A、5A企业,列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规模以上机器人生产企业奖励,购置机器人奖励,新认定的机器人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奖补,支持5G网络建设,推动企业内网改造升级。 以上政策由企业申报。需在“惠企通”服务平台内填写或上传以下共性材料,并根据项目类别提供个性化材料。网上申报上传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合同、发票、票据、证明等)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画面、字迹特别是合同、发票、票据等的数字必须保证清晰,反映原件原貌。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并盖章。 共性材料包括: 1.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非盈利机构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3.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申明(须有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个性材料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分别提供,包括: 1.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一般技改项目) (1)备案(核准) 必须提供技改类备案(核准)文件原件(加盖备案机关公章的备案表,且有清晰的备案时间、项目性质、项目代码),以及相对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奖补。 (2)入库 申报奖补的技改类项目中,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以备案、核准文件中的金额为准,下同)的,在申报奖补时必须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技改类项目库,并服从经信系统调度,且备案(核准)、入库、申报奖补三者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必须完全一致,并提供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技改类项目库证明材料。 (3)发票 设备及附属设备有效结算证明(即增值税发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与项目法人单位名称相一致; ②必须是2022年度的增值税发票; ③增值税发票必须与技改设备一一对应; ④增值税发票必须与设备采购合同相匹配; ⑤增值税票不含税的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上(实际兑付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⑥设备及附属设备必须计入申报企业的固定资产或在建项目,同时提供5年内不对外转让纸质承诺。 (4)其他资料 ①《马鞍山市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②《设备发票清单》(pdf及xls格式)(见附件3),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 ③申报时段企业最新征信报告。 2.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零增地”扩能技改项目) 在满足“一般技改项目”全部要求的基础上,“零增地”扩能技改项目,必须是针对生产线直接进行的扩大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项目,且提供由项目备案部门认定的、确为扩能项目的证明;同时提供由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该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的证明。 3.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产线填平补齐”技改项目) 在满足“一般技改项目”全部要求的基础上,“产线填平补齐”技改项目还须提供由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共同认定的、确为“产线填平补齐”项目的有效结论。 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项目重要事项说明: ①因技改项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特殊需要,须同步准备一套清晰、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与“惠企通”平台上传材料保持一致),待市经信局复审结束后,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统一收集报市经信局投资与规划科审核。 ②同一项目、设备、发票与“智能化改造”补贴政策不得重复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③根据“党办〔2022〕5 号”文件要求,“除省政策要求配套支持或政策明确在省政策奖补基础上叠加支持之外,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奖补,按‘从高但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故申报并获得本次奖补的技改项目,其备案(核准)文件、2022年度设备增值税发票,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各级奖补,即同一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发票]只可申报享受新建项目补助与技改项目补助其中一项,同一技改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发票]只可申报享受一次补助。 ④申报市级技改类奖补资金的项目,符合省级(含)以上技改类奖补政策的,应主动申报,并努力争取支持。 4.大力培育龙头领军企业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申请表(见附件4); (2)经审计的企业申报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审计报告全本)。 5.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奖励,支持企业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6.当年认定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2A、3A、4A、5A企业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见附件1)。 (2)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2A、3A、4A、5A企业认定相关证明文件。 7.列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规模以上机器人生产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见附件1); (2)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规模以上机器人生产企业的证明文件; (3)企业两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8.购置机器人奖励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上一年度已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清单、交易流水、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发票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3)机器人在企业车间使用的电子照片(每个机器人2张照片,其中含机器人名牌照片1张,并附照片文字说明性)。 9.新认定的机器人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见附件1); (2)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文件; (3)产品2022年度内销售额及清单,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发票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10.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奖补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拥有平台研发、建设与运维的资金来源,具有专业的运营和管理团队。平台具备完整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参考架构,涵盖边缘层、工业PaaS层、工业SaaS层,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有较强的积累和应用。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见附件1)。 (2)马鞍山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见附件5); (3)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2022年度设备采购清单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及附属设备有效结算证明(必须是增值税票,且总额在100万元以上); (4)平台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相关证明及补充材料,包括平台所服务及接入企业花名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6)因项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需要,需同步准备一套纸质申报材料(原件,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照片、彩印等),待平台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统一收集报市经信局审查。 兑现方式:择优选取不超过5个、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按平台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补。 11.支持5G网络建设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见附件1); (2)5G基站2022年用电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5G基站实际运营证明材料(包括用电合同、电费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 兑现方式:按照基站每年实际产生用电费用的20%给予补贴,每年单个企业补贴上限300万元。 12. 推动企业内网改造升级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是在加强新一代网络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的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制造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企业用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等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络,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厂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见附件1); (2)内网改造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3)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网络改造设备采购清单和采购合同、网络改造设备有效结算证明(必须是增值税票,且总额在100万元以上); (4)因项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需要,需同步准备一套纸质申报材料(原件,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照片、彩印等),待平台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统一收集报市经信局审查。 兑现方式:对于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20%的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集中申报。项目单位按规定要求,如实备齐项目申报材料(免申即享类政策按前述要求无需企业集中申报,但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主管部门需注明企业行业属性),在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注册登录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进入“项目申报”栏目填报有关内容事项,向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申报。 (二)初审核实。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时登录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对本辖区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真实性以及行业属性等进行初审并现场核实情况,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表以正式行文方式报市经信局,行文应一次性说明本次推荐申报的全部项目数、申报资金总额以及分类别项目数、资金额,行文所附项目汇总表中要注明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复审。市经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涉企行政事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涉企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审核或组织评审。 (四)信用查询和重复比对。市经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对复审通过的项目按要求开展信用查询和重复申报比对,对严重失信企业和涉及重复申报项目由业务科室提出审核意见。 (五)报送。经审核确认的项目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研究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其中,认定类项目按照3月30日市政府市级产业扶持政策有关事项专题会部署,直接进行公示并报市财政局拨付。 (六)财政复核。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复核。 (七)结果公示。将拟兑现的政策扶持项目资金,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按期兑现。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及时拨付市级承担的奖补资金。 五、申报责任 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的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对申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项目申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资金管理 奖补资金按照申报渠道拨付到企业或个人,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市、县(区)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县区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如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申报指南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1-6.zip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 2.马鞍山市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专项资金申请表 3.设备发票清单 4.马鞍山市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申请表 5.马鞍山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6.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 )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8日
淮经信节能函〔2023〕46号 濉溪县经信局,各区经信局(科经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经发局: 根据《淮北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淮经信节能〔2019〕7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淮北市绿色工厂推荐和2020年市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淮北市绿色工厂推荐 (一)推荐对象 未获得市级或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列入市“五群十链”的头部企业、重点企业和2023年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等,符合《暂行办法》基本条件和评价要求的工业企业。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暂行办法》明确的推荐程序,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县区推荐文件、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 2.市经信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必要的核查、评审。经审查、评审符合市级绿色工厂要求的,确定为淮北市绿色工厂。 3.为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工作,2023年市级绿色工厂推荐数量原则上要求濉溪县不低于3家,三区及高新区、煤化工基地各不低于2家。 二、2020年市级绿色工厂复审 (一)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复审”的有关要求,今年将对2020年公布的市级绿色工厂(名单见附件3)开展复审。 (二)请各县区经信局督促2020年市级绿色工厂企业按照要求总结近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持续建设情况,填写2020年市级绿色工厂复审表(附件4),形成复审材料。 (三)各县区经信局对企业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绿色发展现状进行现场复核,重点核查在近3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是否存在注销、停业等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情况。 (四)请各县区经信局将2020年市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审核后的2020年市级绿色工厂复审表及相关复审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附电子版)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市经信局(节能办)。 附件: 1.2023年淮北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2.淮北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3.2020年淮北市绿色工厂名单 4.2020年市级绿色工厂复审表 5.2020年市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1-5.doc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淮管〔2021〕52号),现就淮北高新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的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1.设备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并已获得市级奖补 2.新纳入统计的技术改造项目 3.省级认定的“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2022年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须知》,在淮北高新区网站自行下载附件并准备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14日前向高新区经发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1 2022年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须知.doc 附件2 淮北高新区2022年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 申请淮北高新区2022年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资金承诺书.doc 附件4 关于印发《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docx 淮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7月3日
濉溪县经信局,三区经信局(科经局),市高新区经发局,煤化工基地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提升节能节水环保行业生产和服务水平,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征集2023年度淮北市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新技术、产品、装备暨优质生产企业、重点改造项目推介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工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优质生产企业、先进技术、新产品新装备、重点改造项目、服务机构。 二、征集条件 优质生产企业、服务机构:在淮北市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或在淮北市设立相关机构的,从事节能节水环保生产、服务,有固定场所,无不良记录。申报优质生产企业需2022年度产值5000万元以上,申报优质服务机构需2022年度从事节能节水环保服务营业额100万元以上。 先进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无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代理、授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在近年的推广应用过程中未发生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 重点改造项目:已开工实施,节能、节水、环保效果显著,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设备技术投资不少于4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节能环保优质生产企业申报表》(附件1)、《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申报表》(附件2)、《节能环保新产品新装备申报表》(附件3)、《节能环保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4)、《节能环保服务机构培育申报表》(附件5);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报承诺书 4.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 5.申报表中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遴选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并(填报附件6至附件10)汇总报送。入选推荐目录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 2. 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胶印、一式五份)报市经信局(节能办),电子版申报材料随同报送,顺序和内容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附件1.节能环保优质生产企业申报表 2.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申报表 3.节能环保新产品新装备申报表 4.节能环保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 5.节能环保服务机构申报表 6.节能环保优质生产企业汇总表 7.节能环保先进技术汇总表 8.节能环保新产品新装备汇总表 9.节能环保重点改造项目汇总表 10.节能环保服务机构汇总表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节能环保推介目录申报表附件1-5.xls 节能环保推介目录汇总表业附件6-10.xls
根据《濉溪县推进创新型县建设若干政策》(濉政﹝2021﹞32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濉溪县推进创新型县若干政策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在濉溪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2022年度开展科技创新,并取得以下成效的: 1、新认定(备案)的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新认定(备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获得研发投入评比表彰奖励资金或研发投入补助资金。 3、首次认定“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竦檬辛ü咝录际跗笠等隙ń崩?;获得市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4、成功服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 5、购买先进科技成果,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获得省级补助。 6、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 7、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8、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的科技成果。 9、新认定(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10、申报国家、安徽省科技攻关项目获得资助。 1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12、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 13、企业和农业高校院所合作共建高水平、永久性农(林)业综合试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获得省奖励。 14、首次备案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经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15、经省政府审定且省扶持资金到位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16、当年纳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超过10%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信用审查 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进行审查,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在2023年7月31日前需完成信用修复,超过时限未修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奖补事项提供,同一申请单位涉及不同奖补事项的,需分别提供材料。 1、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 2、申报材料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2022年纳税证明。 (2)立项文件、立项证书、获奖证书、项目资金入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项目实行集中受理,申报材料一式2份,附件材料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印章。 受理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濉溪县科学技术局(闸河路与十北街交叉口建投大厦6楼) 濉溪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濉溪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2:濉溪县推进创新型县建设若干政策.pdf
各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淮政〔2017〕31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经研究,启动2022年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以推进“五群十链”产业集聚发展为目标,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工业项目攻坚突破,突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和成果转化。优先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对乡村振兴有较大带动效应的项目,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以及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项目。 二、支持强度 项目立项后,给予项目承担单位研发总经费不超过40%的资助。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在我市注册或实际运营的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或实际运营时间)一年以上(2021年5月1日之前)。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规范,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装备基础,拥有完成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重视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すぷ?。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7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等项目除外)。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 4、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创新成果目标和产业化目标,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规范。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二)其它不予支持的情况 1、项目主持人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逾期未完成的或实施周期内有终止、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本年度同一项目市本级财政已通过其他部门、其它计划支持的。本年度获得省及以上立项的项目单位不作为推荐单位参加本年度项目申报。 3、知识产权归属不明晰的。 4、对于中小企业,已承担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尚未完成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5、违背科研诚信的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平台征信查询有失信行为,且申报截止之日未予以修复成功的。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采取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不限额推荐、专家评审、择优竞争立项的方式。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对照申报指南组织初审,并将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平台征信查询情况、初审情况随推荐文件报送市科技局。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和行政隶属关系申报,县(区)、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辖区内的项目,分别向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中央、省属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向市科技局申报。 县(区)、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在线审核。通过县(区)、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打印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向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函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中央、省属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淮北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117.69.252.138:50001/login)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科技研发成果等证明材料; (3)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类项目,须附双方合作协议书; (4)申报单位需提供2021年度研发投入情况表(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持人签章的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25日 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 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2 年7月25日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铜科〔2021〕12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23年市科技孵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项目 申报主体为铜陵市范围内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孵化器内注册运营不超过54个月的在孵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铜陵赛区比赛获奖企业。本次申报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认定或审批下达的事项,具体支持项目如下: 1.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孵企业获得国家级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省级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每项奖励5万元。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孵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对所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5万元/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3.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铜陵赛区获市级奖的企业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累计知识产权:在孵企业当年获得各类知识产权累计数量达5件、10件、20件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全部在孵企业当年获得各类知识产权累计数量达30件、50件、100件的,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知识产权包含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专用权、植物新品种等。 5.优质在孵企业:评选优质在孵企业10个,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6.大型赛事活动:举办经市政府或市科技局批准的大型创新创业活动或赛事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审核认定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注:申报在孵企业应为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1.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报:只需填写附件1,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由市科技局统一复核。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和大型赛事活动补助申报:只需填写附件2,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由市科技局统一复核。 3.累计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报:在孵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需分别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提供一份知识产权获得情况表(附件4), 提交材料时须携带证书原件,查验无误后原件退还。 4.优质在孵项目资金申报:需填写附件3,并按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受理方式: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孵化器运营单位审核、盖章、汇总后统一报送。 受理时间:2023年8月11日前工作日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中科大创业园D座一楼企业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办公室。 附件: 1.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申请表(企业类) 2.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申请表(科技企业孵化器) 3. 铜陵市优质在孵企业申报表 4.知识产权获得情况表 附件: 关于申报2023年度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2-3-4 下载 2023年7月17日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技能人才促进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带徒传技等作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试点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9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铜都英才计划”全面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实施意见》(铜发〔2019〕3号)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铜人才〔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带徒传技搭建平台,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2023年,建设5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一)设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师或高级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实践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之一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技工(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学校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制度;师带徒氛围浓厚,与企业联系紧密,校企合作卓有成效;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已获得过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扶持的技能大师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产出要求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二)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 (三)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四)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资金安排 依据中共铜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人才铜聚”行动计划》的通知(铜人才【2023】5号),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 五、申报程序 创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企业申请,经所属县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职业院校及省、市属企业直接申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实行无记名票决制。评审全过程接受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监督。拟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文确认。 六、创建进度 创建企业或院校按要求填写《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连同实施方案和拟选大师资格及业绩材料,一并于7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经认定的创建企业或院校,9月底前挂牌并开展工作。 七、有关要求 创建企业或院校组织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要综合考虑企业或院校的规模、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大师数量和工作积极性。大师的工作内容要符合企业或院校自身发展需要,要有具体的工作项目,能切实解决一线生产或教学技术工艺难题,推动技术工艺创新。大师的工作要与技能人才培养相结合,为青年职工向名师学习、提升技能、参与创新提供机会。 附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阅读原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现就申报2023年度铜陵市涉企知识产权项目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上年度涉企知识产权项目,包括: 1.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免申报); 2.经市知识产权局备案,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免申报); 3.获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非免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5月31日,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书面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免申报类项目 登录铜陵市“政企通”平台提交申报信息。 (二)非免申报类项目 1.申报材料 a.获得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需填报《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项目奖补申报表》(附件1),办理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需填报《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は钅拷辈股瓯ū怼罚ǜ郊?)。以上项目申报表需要县区市场监管局盖章; b.营业执照或机构设立文件; c.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d.项目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查看原件,受理复印件。 2、其他要求 申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项目补贴的企业,除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注册证费用发票。商标注册权利人、代理合同签约人和发票购买方名称三者必须统一。 四、受理方式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服务科。 五、不予奖补申报情形 1.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奖补范围的; 2.未按规定填写项目申报表,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行为黑名单的; 4.不得获得奖补的其他情形。 附件1: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补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は钅拷辈股瓯ū?doc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铜陵市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为对象,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数字农业工厂,开展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实现精准管理,促进节本增效。 二、主要任务 2023年,我市支持建设数字农业工厂4个,其中枞阳县2个、义安区1个、郊区(含普农)1个。 (一)数字种植业工厂(农?。?。根据种植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配置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监测、环境远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视频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加装北斗导航、远程运维、智能驾驶系统、自动作业、作业过程自动测量等智能化设备,实现耕整地、播种、施肥、施药、收获等过程精准作业;建设采后商品智能化处理系统,配置清洗去杂、分级分选、计量包装等一体化智能设备,实现采后处理全程自动化;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 (二)数字畜牧业工厂(牧?。?。根据养殖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建有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系统,配备畜禽圈舍通风、温控、光控、消毒、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粪便清理等设施设备,实现饲养环境自动调节;建有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配置电子识别、自动称量、精准上料、自动饮水等设备,实现精准饲喂与分群管理;配置畜禽疫病移动巡检、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监测预警等设施设备,实现对动物疫病的诊断预警;配置产品收集系统,实现集蛋、挤奶、包装等自动化;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数字渔业工厂(渔?。?。根据养殖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建设在线环境监测系统,配置养殖水体、大气环境等传感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水体和大气环境的实时监控;配置自动增氧、饵料自动精准投喂、循环水处理控制、尾水处理、产品捕捞、网箱升降控制等设施设备,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配置病害检测设备,构建水产类病害远程诊断系统;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资金奖补 (一)奖补对象。在本市注册,且在前述县区区域内完成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建设任务,并在6月10日前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验收,且率先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合格的农业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奖补标准。按照先建后补的程序,验收合格的,依据项目审计结果,对数字农业工厂项目软硬件设备设施投资额(不包括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非数字化装备)超过20万元的,奖补20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辖区内数字农业工厂项目储备、业务指导、典型选树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项目备案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确保数字农业工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及时验收公示。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于6月10日前要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项目验收,接到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要第一时间在县区农业农村局或县区政府网站公示。 (四)及时兑现奖补。公示无异后,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拨付项目资金报告,附项目验收报告及其台账资料、项目审计报告,并按照补助资金标准,及时组织填报《免申报兑现政策(项目)基本信息表》,兑现补助资金。限期内未率先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的项目,以及已享受过数字农业奖补的项目,不予奖补。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3日
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强化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根据《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铜政〔2018〕7号),我市组织开展第九届铜陵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3年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和证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且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关体系认证,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3.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4.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申报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等政策的;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及重大有效投诉的; 4.近三年产品在国家、省和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严重不合格的; 5.近三年发生偷税、漏税等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6.法定代表人有职务犯罪记录的; 7.未聘任首席质量官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所有材料以A4纸装订于一册,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列出材料目录和对应的页码。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组织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组织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https://scjgj.tl.gov.cn/)“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第九届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本地区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组织参评铜陵市市长质量奖,通过组织开展和参与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如实申报。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申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加评审。 (四)严守纪律。参与铜陵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审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借质量奖评审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地 址:铜陵市太平湖路和木鱼山路交叉口 电子邮箱:tlszlfzj@163.com 附件:第九届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铜陵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附件:铜陵市第九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下载.doc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现就开展2023年第一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经信产业〔2021〕30号)等文件要求。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择优推荐,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其中,已获得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不得再申报市级数字化车间,已获得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得再申报市级智能工厂。 (三)请各县(市、区)于5月31日前,将县区推荐文件、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一份)报至市经信局重点项目办,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zd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束东来 联系电话:0556-5514062。 附件:2023年第一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汇总表.xls 2023年5月5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2022年安庆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为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现就开展2022年第二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经信产业〔2021〕30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安庆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经信重点函〔2022〕38号)等文件要求。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择优推荐,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其中,已获得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不得再申报市级数字化车间,已获得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得再申报市级智能工厂。 (三)请各县(市、区)于10月25日前,将县区推荐文件、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至市经信局重点项目办,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zd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2年第二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汇总 2022年9月13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加快我市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2022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和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规上工业企业以及为此行业领域开展设计服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二)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本市本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ぶ贫冉∪?,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或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工业设计中心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设计研究和创新设计能力,处于市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不重复累计)。 7.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及其他著作权)10项以上 8.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本市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2.成立两年以上(市外知名设计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中心或设计公司,成立年限可以放宽至一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不重复累计)。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市内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万元且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已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本次复核对象为2020年度认定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5)。 (二)复核材料。纳入复核范围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2022年安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6),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评价意见并盖公章。 另:因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弄虚作假及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撤销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且该企业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级认定。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负责本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申报数量:各地不超过4家,集中一次申报,并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复核)材料和《2022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复核)汇总表》等一式一份(含纸质和电子版),汇总后报送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对拟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由我局委托县(市、区)或指定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 附件1:2022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复核)汇总表.xlsx 附件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企业设计中心).doc 附件3: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doc 附件5:2022年安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xlsx 附件6:2022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doc 2022年9月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中共怀宁县委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独秀英 才”四大行动计划打造怀宁人才高地的意见》(怀发[2018]12 号)、 《怀宁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实施“独秀英才”四大行 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版修订)》等文件要求和县人才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现就申报“独秀英才”相关补贴(租房 补贴和购房补贴本次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奖补申报时间为 2021 年 1 月-2021 年 12 月,奖补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底(细则特别规定的除外),凡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才均可申报。 二、 申报对象范围、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范围、申报条件见《细则》(见附件 2)相 关条款具体规定,各申报人严格按照申报对象范围、 申报条 件申报,不符合申报对象范围、 申报条件的不予奖补。 2、细则所指的 A、B、C 类人才是指符合《实施意见》 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条件的 A、B、C 高层次人才(见附件 3)。 3、细则所指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办公室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 1)。 细则所指新材料及加工、装备制造企业,是指经企业申 报由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牵头认定的纳入怀宁县新材料及 加工、装备制造名录库的企业。本次申报的怀宁县新材料及 加工、装备制造名录库企业还需经县首位产业领导小组批准 后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才可先申报“独秀英才”奖补, 但未纳入新材料及加工、装备制造名录库企业受细则相关条 款约束的则不予奖补。 4、 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 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 劣行为受到查处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近三年存在骗补 套取财政资金等非诚信行为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不予奖补。 三、 申报时间和地点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申报企业应在 1 月 17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 版 3 份)及相关汇总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汇总表 (纸质 1 份及电子版)报所在乡镇、经开区经发局初审,各 乡镇政府、经开区经发局受理并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汇总后 统一于 1 月 19 日前报送怀宁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成果转 化股(纸质版 3 份,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202 室),逾期未 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 申报材料 1、 申报企业(个人)必须按照细则各条款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申请表见细则(附件 2)附表。用 申请表 作封面,统一 A4 纸打印,直接装订或胶装,禁用活页夹, 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不予受理。 2.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 凡提供作废发票、合同等其他虚假材料申报项目,一经审核 发现,取消该申报资格、追回奖补资金,并纳入科研失信名 单。 3. 申报资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视 同无效申报。 4、 申报材料由企业统一 申报,企业汇总填报财政涉企 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汇总表(附件4)??纱酉乜萍季眯畔?nbsp;化局网站下载。 第五、 申报、受理程序 1、用人企业按照细则及本申报通知要求按时申报企业 类奖补,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人才类奖补;用人企业审 查汇总,填报汇总表(包括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汇总 表电子版)与申报材料报所在乡镇政府或经开区经发局。 2、 乡镇政府或经开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细 则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由乡镇政府或经开区经发局初审时 将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比对,比对后退回。审核汇总,签署意 见盖章后集中报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3、为加快审核进度,各乡镇、经开区经发局受理审核 一批报送一批。 六、相关要求 1、请各乡镇、经开区经发局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企业申 报,安排专人受理审核,加快审核进度,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2、新材料及加工、装备制造企业名录库企业确定后,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通知各乡镇、经开区经发局,请及时通 知名录库企业申报。 附件: 1、怀宁县 2021 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怀宁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实施“独秀英才” 四大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版修订) 3、A、B、C 高层次人才标准 4、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汇总表
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促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请根据《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2020年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请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按照《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编制申报材料,并于9月30日前行文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投资办,每个县(市、区)申报不得超过3家,逾期不予受理。 二、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请各地对辖区内2018年以前(含2018年)已获得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按照《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评价工作要求,组织企业编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各地要对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于9月30日前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投资办(含评价材料一式一份)。 附件: 1.安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16)7方公告.pdf 2.技术中心评价主附表.zip 3.安庆市(2018年以前)已获得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xlsx
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区县经信局、黄山高新区经贸局,各通信运营商,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有效发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专业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现面向社会征集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さ确矫娴姆煞ü?,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拥有一定数量且已实施完成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案例,并具备在黄山市内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 (三)满足我市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软包装、电子信息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咨询诊断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规划、诊断评估、技术标准、软件使用培训等服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 1.具有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拥有行业知识库和专家库,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围绕企业智能化改造、网络化提升、数字化转型等开展专业诊断,并提供咨询诊断报告。 2.能够整合数字化转型生态伙伴资源,为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提供供需对接服务。 (二)工业大数据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规划、采集、预处理、存储、分析挖掘、可视化和智能控制等服务商。 1.能够根据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通过开展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项目交付等相关活动,帮助企业挖掘数据价值,促进产品创新,提升经营水平和生产运作效率,拓展新型商业模式。 2.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提供??榛?、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具备根据企业需求和项目特性开展个性化定制和二次开发的能力。 (三)工业软件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部分或整体工业软件解决方案服务商。 1.能够帮助企业打通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仓储物流等各个环节,实现数据“可视、可管、可控、可用”,促进生产制造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和全程优化。 2.具有较成熟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计算机辅助工程软件(CAE)、制造执行系统软件(MES)、高级计划与排程软件(APS)、仓库管理软件(WMS)、订单管理软件(OMS)、运输管理软件(TMS)等产品应用服务能力。 3.能够为企业提供降低成本、优化产出、减少能耗、升级产线等方面的解决方案,促进企业高效率数字化转型。 (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制造装备、自动化控制、工业软件等技术以及系统实现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生产线、车间、工厂集成应用服务的供应商。 1.具备智能制造咨询规划、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维服务等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能够根据企业智能制造需求,提供智能装备、工业软件等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2.进行方案设计时,应具有??榛?、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并具备个性化定制的能力,对企业需求进行功能、周期和造价等确认??瓜钅渴凳┦?,能根据企业需求在协同设计、系统建模、大数据分析、工艺仿真、数字化交付等方面提供相应服务,有效管理各实施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 (五)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标识解析建设应用、平台建设及场景应用等服务商。 1.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需求,围绕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标识解析建设应用、平台建设及场景应用等,能够提供评估规划、建设运维、应用推广等方案和服务。 2.能够根据企业、行业、产业特点及发展需求,针对性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举措,指导企业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帮助企业实现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的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安全防护等服务商。 1.面向工业企业提供专业性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服务,通过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应急响应、安全运维、安全防护以及数据分类分级等技术服务,满足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及防护需求。 2.具有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具备国家相关机构评价认可的资质,能够帮助工业企业实现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目标。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请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区县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推荐一名本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专家,各地审核后一并报市经信局,符合条件的市外服务商或市直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经信局申报。各地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二)专家评审。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服务商进行评审,确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 (三)公示发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确定后,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并纳入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加大宣传推介,组织供需对接。 (四)动态管理?;粕绞兄圃煲凳只头裆套试闯厥敌卸芾?,将参照服务成效评价结果和企业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补充。对服务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进入失信黑名单的服务商,将公开通报和取消入选资格。 联系人:吴岚 电话:0559-2320455 邮箱:hsjxwxxb@163.com 地址:黄山市市政府附属楼3楼黄山市经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附件:1.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2.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盖 章) 单 位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二〇二三年七月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其他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省 市 区 (具体到门牌号码) 黄山市内办公地址 省 市 区 (市内服务商不填) 联系人 姓名 电话及手机 职务 E-mail/微信号 申报方向 (大类不超过3个) £咨询诊断服务商: £咨询规划 £诊断评估 £技术标准 £软件使用培训 £其他: £工业大数据服务商: £数据规划 £数据采集 £数据预处理 £数据存储 £数据分析挖掘 £数据可视化 £智能控制 £其他: £工业软件服务商: £企业管理 £研发设计 £生产制造 £仓储物流 £其他: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 £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 £检测与装配装备 £智能物流设备 £增材制造装备 £工业软件 £信息平台 £其他: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 £内外网建设及改造 £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建设 £平台建设及应用 £其他: £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风险评估 £安全监测 £应急响应 £安全运维 £安全防护 £其他: 注:同时符合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工业软件类和工业软件服务商类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总资产(万元) 负债率(%)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税金(万元) 利润(万元) 注: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按实际填写。 企业简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400字) 商业能力 1. 企业员工总数 名,相关技术研发人员 名,其中,硕士/工程师技术人员 名,博士 名; 2. 服务覆盖工业行业/领域包括: ; 3. 列举服务数字化转型核心企业1-3个: 。 服务的重点行业(可多?。? £电子信息制造 £汽车及零部件 £装备制造 £新材料 £现代化工 £智能家电 £绿色食品 £钢铁和有色 £光伏 £节能环保 £轻工及制成品 £纺织服装 £生物医药 £绿色软包装 £其他: 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 合同金额(万元) 2020年: ,其中黄山企业 ; 2021年: ,其中黄山企业 ; 2022年: ,其中黄山企业 。 具备服务优势的行业 及项目数量 行业1: ,项目数量: ; 行业2: ,项目数量: ; 行业3: ,项目数量: 。 核心业务领域专利累计授权 共 件,其中发明专利 件 核心业务领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累计授权 共 件 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 项 获得相关荣誉 和资质 诚信安全经营承诺 我单位近三年无失信行为、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三年未在生产、质量、安全以及环保方面发生重大事故。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经信部门或黄山软件园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二、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二)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优势(包括与传统解决方案、与同行的对比分析) (三)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 (四)产品或服务的可推广性(包括推广价值、社会效益) (五)实施案例介绍(列举服务的每个重点行业或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实施案例各3个以上,包括实施日期、费用、过程、效果等) 三、相关附件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前两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两年的企业根据实际提供) 3.典型案例客户证明材料(如合同、用户报告或反馈意见等) 4.参与服务的专家简历、能力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结合实际可提供的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2.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3.企业获奖证书 4.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文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 黄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申报方向 主要产品/服务 服务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023年 月 日填报 (公章)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经贸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0〕25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度企业购买先进成果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申请。 二、补助内容 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我市转化、产业化,且单项成果实际支付额10万(含)元以上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2年及以前年度已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并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2、技术合同已于2022年度实际支付,且单项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金额须达到10万元(含)以上。 四、申请材料 1、黄山市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申请表(附件1)。 2、黄山市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附件2)。 3、经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及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及转账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先进技术成果的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发票金额与转账凭证金额数据不一致的须作说明,并盖单位公章)。 5、购买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企业,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并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且外文版技术合同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企业公章。 6、所购买技术水平先进性评价材料,包括评价报告、鉴定证书或发明专利等;所购买技术转化产业化报告等。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技术输入方与技术输出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证明等)。提供的技术合同和发票与单项成果信息表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五、申报程序 企业向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4月27日下班前送到市科技局五楼(市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管理中心),市直企业直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申请表 2.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9日 关于开展申报2022年度企业购买先进成果补助工作的通知附件1-2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黄山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根据《2022年度黄山市科技“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现公开征集2022黄山市科技“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和绿色软包装、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黄山市九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征集对象条件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发榜方应符合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着眼补齐产业链和社会发展关键技术、装备短板,有明确的目标和技术指标(对标国际国内领先技术、进口替代需有对标的具体产品和技术指标)。 2.项目需求应有明确的成果形式,包括终端产品、成套设备、核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等。 3.项目需求应明确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 4.发榜方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发榜方2021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企业需成立满1年。 5.揭榜金额(发榜方支付给揭榜方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项目总投入中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60%,财政资金以不超过揭榜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引导支持。项目发榜单位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成功揭榜后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发榜方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发榜方自筹解决,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6.下列情况不得申报:已获得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7.发榜方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各地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填写《黄山市2022年度科技“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书》,并审核申报单位项目材料,实地核实项目。 2.审核推荐。各地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纸质材料(推荐函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3.榜单发布。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对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相关申报材料 发榜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黄山市科技“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书》及其佐证材料。 2.2021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 3.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附件:2022年度黄山市科技“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书 黄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5日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阜阳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3】40)文件要求,现我区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唇艹龉そ?rdquo;和“阜阳市技能大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我市各行各业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工人,本次全市计划评选表彰“?;唇艹龉そ?rdquo;20名和“阜阳市技能大奖”20名。各县(市、区)分别推荐“?;唇艹龉そ?rdquo;候选人4人,“阜阳市技能大奖”候选人4人。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适当向妇女和少数民族、民营企业以及重点发展的现代制造业一线技术工人倾斜。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表彰奖励 “?;唇艹龉そ?rdquo;和“阜阳市技能大奖”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文确认并颁发荣誉证书。分别给予“?;唇艹龉そ?rdquo;和“阜阳市技能大奖”获得者每人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在参评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奖章上予以优先推荐。 三、相关要求 1.广泛宣传。请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评选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各企事业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积极申报。 2.规范申报。严格按照要求制作申报材料,确保材料信息完整、填写完整,同一对象不得多头重复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按照纸质版打印顺序形成word版本。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区人社局职建股。 电子邮箱:1181405145@qq.com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评选条件.docx [13.4 KB] 附件:电子版申报表格.doc [83.0 KB]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和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企业技术革新、技术交流、技能攻关、传授技艺和绝技绝活传承方面的作用,助推我市十大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技工强市建设。2023年计划在全市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应该具备的条件: 是申报单位工作室的领办人,有技师(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绝技绝活,并在生产、教学一线岗位上从事技能工作,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成果。有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教学,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或教学成果的,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技术攻关。在企业生产和教学活动中,参与技术改造、引进和攻关,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 3.带徒传技。带出的徒弟数量多、技术高,为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作出一定贡献,或者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应该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并一部分用于技能人才培养;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工作室应该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注重技能实训教学,技能实训场地不少于1000平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3年全市拟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由企业或院校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现场考察,择优确定。 申报材料应包括: 1.《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申请报告:包括拟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阜阳市﹢领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场所及设备等基本条件、申办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为大师工作室提供的支持措施、工作室建立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相应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证);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技术创新认定证书、专利证书、发行刊物、新闻媒体报道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广泛宣传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重要作用,组织动员有条件的企业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把技能大师工作室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契机和创新载体,不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装订成册)报送至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将申报资料word电子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备案表》(附件2)、《申报情况简表》(附件3)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技能大师工作室备案表 3.2023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简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阜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工作室名称 单位名称 (盖章) 联系人姓名 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法人代表 经济类型 经营范围 主导产品 上年末从业人员 上年度销售额 (在校生人数) 上年末资产总额 技能岗位职工数 (教师人数) 高级工数 (中级职称数) 技师数 (副高级职称数) 高级技师数 (正高级职称数) 开户行 账号 技 能 大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职业 工种 技能 等级 联系 电话 曾 获得何种荣誉 曾 取得何种技术成果 工 作 室 基 本 情 况 办 公 条 件 办公场所情况 配备的主要设备设施 配备 工作 人员 情况 合 计 专业技术人员数 技能人员数 管理人员数 其 他 工作 制度 管理 制度 主要 工作 任务 项目名称及 简要内容 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附件2 技能大师工作室备案表 工作室名称 单位名称 (盖章) 联系人姓名 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法人代表 经济类型 经营范围 主导产品 上年末从业人员 上年度销售额 (在校生人数) 上年末资产总额 技能岗位职工数 (教师人数) 高级工数 (中级职称数) 技师数 (副高级职称数) 高级技师数 (正高级职称数) 技 能 大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职业 工种 技能 等级 联系 电话 曾 获得 何种 荣誉 曾 取得 何种技术成果 工 作 室 基 本 情 况 办 公 条 件 办公场所情况 配备的 主要设备设施 配备 工作 人员 情况 合 计 专业技术人员数 技能人员数 管理人员数 其 他 工作 制度 管理 制度 主要 工作 任务 主要工作成果 市人社部门 批准文件及 文 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附件3 2022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简表 序号 申报单位 申报大师情况 申报大师技能荣誉 (市级(含)以上的技能荣誉) 备注 姓名 职务 年龄 工种及技能等级 从事本行业工作时间(年)
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阜阳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阜数资〔2022〕5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经营范围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1.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2.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商业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时空大数据、地理信息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3.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阜阳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2.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相关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3.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4.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数据,无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5.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比例不低于30%; 6.企业自有缴纳社保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名,且社保缴纳年限满一年(含)以上。 二、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参考模板)》(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 2.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注册、登录阜阳市“免申即享”平台(网址:https://zcjb.fy.cn:2443/),在“限时即享”??檠≡?ldquo;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进行填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首次使用平台的企业,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注册】按钮,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3.县级初审。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负责初审,对企业申报资质或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存在问题的,予以退回并指导企业补充完善。对于初审未通过企业,应说明原因。对于初审通过的,应统一出具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4.专家评审。市数据资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 5.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阜阳市数据资源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企业,认定为“阜阳市大数据企业”。 三、注意事项 1.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6月6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于6月16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2.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全程线上开展,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申报系统要求提交材料(PDF格式,并按照系统要求命名),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企业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应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大数据企业资质,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已认定2022年度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的,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应组织企业填报缴纳社保专业技术人员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5.各县市区数据资源局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6.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阜阳市数据资源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它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培育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 7.根据《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阜阳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申报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原则上应取得市级大数据企业证书。 附件:1.阜阳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2.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参考模板) 3.阜阳市大数据企业推荐意见汇总表(模板) 4.缴纳社保专业技术人员表(模板) 5.申报常见问题及操作指南 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参考样表.rar [44.9 MB] 附件:1.《阜阳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阜数资〔2022〕51号).pdf [4.5 MB] 附件:2.阜阳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参考模板).docx [29.4 KB] 附件:3.阜阳市大数据企业推荐意见汇总表(模板).docx [12.4 KB] 附件:4.缴纳社保专业技术人员表(模板).docx [12.5 KB] 附件:5.申报常见问题及操作指南.docx [1.8 MB]
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项目奖补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2021年度知识产权项目奖补依据《颍州区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阜州政办〔2020〕22号)规定标准参照执行。 (二)授权发明专利(含PCT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给予联络员奖励、专利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当年申请发明专利200件以上奖补项目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规定办理。 (三)马德里国际商标奖补项目参照《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定办理。 二、申报主体 (一)在颍州区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市场主体;在颍州区范围内的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在颍州区域范围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权利人。 (二)在颍州区辖区内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服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颍州区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法人单位提供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社团证书、法人身份证、具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及农行卡号。原件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退回(下同)。 (二)分项材料 1.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含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PCT专利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及缴费单据)。 2.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含5件)单位奖励 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新获得驰名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奖励;新获得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げ?、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管理团队奖补。对新获得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奖补。 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其中新获得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奖励,需要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4.对新认定(含复核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对新认定的贯标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5.引进区外发明专利用于生产经营资助 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6.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奖励。 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7.当年授权发明专利 20 件以上(含 20 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补。 授权发明专利汇总清单(加盖机构公章),每件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8.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评估费资助 (1)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评估费用票据; (2)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 (3)质押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 (4)银行质押合同、贷款合同。 上述材料中,评估费用票据、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9.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担保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担?;菇崩?(1)融资担保合同和担保费凭证(担保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2)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 (3)质押专利、商标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4)担保项目及金额清单。 10.专利保险保费资助 (1)投保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2)保单及保费发票(保费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1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 (1)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2)当年知识产权维权活动支出票据(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12.对当年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或培育)学校的奖励。 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2份 13.对在校学生获得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2)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四、管理监督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二)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对象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须是本区范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获得的各类项目。对超出政策兑现年限的申报材料或报送时间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及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四楼西侧第二个办公室)。 附件: 1.颍州区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 2.颍州区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请汇总表 阜阳市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 为进一步推进智能制造,带动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按照《阜阳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阜阳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对已经实现5G基础设施与生产场景结合应用的项目优先推荐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工作要求 1.已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得以原申报工厂申报市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已认定为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可以申报市级智能工厂项目,但不得就同一申报内容申报市级数字化车间项目。已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可以申报市级智能工厂。 2.请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申报资料按照《阜阳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准备,各地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等工作。 3.请各地于8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稿一并提交)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原则上从阜阳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中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日
各市直有关单位,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工作,科学设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与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与揭榜挂帅项目技术需求。 一、征集重点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量子通信、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医药、社会发展、绿色技术、科技助力农业与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及成果转化。 2.揭榜挂帅项目:重点围绕我市“双招双引”十大重点产业和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支持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或公共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 1.市直各相关单位。 2.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3.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开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4.高??蒲性核?。 5.社会组织及民非企。 三、征集要求 1.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高??蒲性核山岷系ノ恢澳?,提出重点支持领域意见或急需解决的公共技术需求;企业应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转型升级需要,提出拟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 2.项目应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鼓励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申报项目,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 3.意见建议与技术需求须言简意赅、理由充分;对应项目简介须重点介绍项目开展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等。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直相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企业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高??蒲性核?023年6月23日前将征集表(附件1)与技术需求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电子邮箱:szskjjxzk@sina.com 附件: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主题征集表 2.市级揭榜挂帅项目技术需求征集表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主题征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技术领域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限200字) 理由(限200字) 预计总投入资金(万元) 单位 1 2 3 4 5 附件2 市级揭榜挂帅项目技术需求征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技术需求课题 (公共技术需求) 技术难题概述 技术攻关后希望达到的预期技术目标 研发资金投入预测(万元) 需求单位 1 2 3 4 5
各县区经信局、财政局,市管各园区经发部门、财政部门: 经研究,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决定联合开展2021、2022年支持制造强市建设、工业互联网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详见《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申报指南(2021、2022)》《2022年工业互联网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审核程序及有关要求 1.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经信和财政部门申报(央企、省企、市企等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 2.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负责统筹做好项目核查工作,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全覆盖现场核查,留存现场核查照片、文字记录等档案。现场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生产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务必无条件予以推荐,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务必严格把关,对申报过程中企业存在异议的问题,需向市经信局有关业务科室咨询后予以解决。 3.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5月10日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一式4份、申报材料一式1份,同时扫描发送电子版至3022987@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4.对设备购置项目,市经信局形式审查后,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各类凭证票据原件真实性、凭证票据与购置设备和建设工程的一致性等,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列入失信黑名单。 5.免审即报类项目除新入规规上工业企业需要县区、园区提供项目申报汇总表外,其余不需提交材料。 6.本次项目申报包括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项目。其中2021年项目资金由2022年专项资金兑现,2022年项目资金由2023年专项资金兑现。 附件: 1.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政策申报指南(2021、2022) 2.2022年工业互联网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1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有关企业: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创新发展,根据《滁州市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措施》(滁政〔2022〕53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2022年度全市纳统研发经费支出前100名企业(名单见附件1);2022年度纳统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10%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两项不重复享受;奖补总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奖补。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带系统水印的2021年和2022年107-1和107-2表并加盖公司章、带系统水印的2021年和2022年A107012表并加盖公司章、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辅助账并加盖公司章。 2.企业自行整理2022年研发项目资料备查。 3.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科技局规划科。 附件1:2022年度全市纳统研发经费支出前100名企业清单.pdf 附件2:2022年度纳统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10%的企业清单.pdf 附件3:企业相关信息汇总表.xlsx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9日
园区各企业: 根据园区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园区部分扶持激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名称 1.《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促进智能家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滁开管发〔2020〕75号); 2.《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滁开管发〔2023〕14号); 3.《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滁开管发〔2023〕15号)。 二、申报要求 1.符合上述政策申报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需提供的资料详见各政策对应的实施细则。文件及实施细则可在工作群下载或电话索取。不同政策涉及相同相近事项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2.申报项目涉及新竣工、新获批、授权或认定等事项应发生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以竣工报告、获批文件或证书的落款日期为准)。 3.申报时间: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经开区经济运行局,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局 2023年5月6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经运局,各基础电信运营商,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有效发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专业支撑作用,推动全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就征集滁州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二)重点面向我市先进装备、硅基材料、智能家电、农副产品深加工、新能源、新型化工等六大支柱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征集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商、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和咨询诊断服务商。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在滁州市内开展数字化转型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CMMM(智能制造成熟度模型)专业认证人员,在滁州市内拥有一定数量且已实施完成的“5G+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数字化转型实践案例的,面向本地企业开展过数字化转型辅导的,及在滁州市落地子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商优先。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建设、平台建设及应用等服务商。 1.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需求,围绕工业互联网内外网建设及改造、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建设、平台建设等融合应用,提供评估规划、建设运维、应用推广等方案和服务。 2.能够根据企业、行业、产业特点及发展需求,针对性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举措,指导企业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 (二)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建模、工业软件/工业APP等部分或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1.能够根据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围绕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分析建模、工业软件/工业APP等方面,通过开展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项目交付等相关活动,集成制造装备、自动化控制、工业软件/工业APP等技术和系统,实现智能化生产线、车间、工厂集成应用服务。 2.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提供??榛?、标准化的解决方案,具备根据企业需求和项目特性开展个性化定制和二次开发的能力。 (三)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安全咨询、安全运维、安全防护服务商。 1.面向企业提供专业性的工业领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服务,通过开展网络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安全应急响应、安全咨询、安全运维等技术服务,以及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评估、数据安全监测、数据安全防护等技术服务,满足工业领域相关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及防护需求。 2.具有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具备国家相关机构评价认可的资质,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工业领域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和防护目标。 (四)咨询诊断服务商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规划、诊断评估、技术标准等服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 1.具有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拥有行业知识库和专家库,能够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需求,具有为企业智能化改造、网络化提升、数字化转型等建设提供专业诊断的服务能力,并提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分析报告。 2.能够整合数字化转型生态伙伴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的资源聚集、信息服务、诊断规划、评价认证、工程监理服务等,为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提供供需对接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请各地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包括滁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市外服务商直接向市级经信部门申报,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化办公室。 (二)评审认定。市经信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审核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三)动态管理。对滁州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将参照服务成效评价结果和企业反馈意见,定期调整和补充。对服务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进入失信黑名单的服务商,将公开通报和取消入选资格。 电子邮箱:czzbxxh@126.com;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北一楼125室。 附件: 1.滁州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2.滁州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滁州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 二、申报依据 1、《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滁办字〔2022〕34号) 2、《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科技团队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提出申请; 2、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需出具推荐函(附件3)及申报团队汇总表(附件4),连同团队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至邮箱:861260613@qq.com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4、召开市天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投资意见。 5、与确定投资的团队签订投资协议。 6、对确定投资的团队,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资金。 四、相关要求 1、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在滁州市注册成立。 2、科技团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推荐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具体申报材料详见《滁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尾页,装订要求详见附件5。 对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资金,列入个人和企业诚信记录,并依照规定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曝光和披露,5年内不得申报政府各类补助资金。 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集中审核和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认定?;鹗敌谐D晟瓯?,分批评审(请属地科技部门分别在2023年6月30日、9月29日、12月29日前完成材料的上报) 附件1:滁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2: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承诺书.doc 附件3: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函.doc 附件4:2023年度申报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情况统计(汇总表).doc 附件5: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材料装订规范.doc 滁州市科技局 2023年4月13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滁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滁经信中小〔2020〕111号),现就2023年滁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申报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运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2.创业基地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对运营良好且入驻企业发展快速的基地可适当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空间较为完善。 3.具有规范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4.有完整的运营管理团队、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具备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1人。 5.有较完善的创业服务功能。建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能够为创业者和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务代理、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多种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6.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且具有连续滚动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功能。每年都有新企业入驻或有小微企业孵化毕业,培育成效明显。 三、申报程序 实行逐级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企业按《滁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滁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对照《企业需提供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报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初审。 2.各县(市、区)及园区经信部门联合人社部门、团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上报至市经信局。 四、有关要求 1. 各县(市、区)及园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 请各县(市、区)及园区收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时间至5月9日截止,逾期不再补报。各县(市、区)及园区经信部门请于5月1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联合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市经信局中小办,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滁州市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1:企业需提供材料清单 企业需提供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目前的基本情况);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服务需求情况;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近年来的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规模以及服务收费情况,是否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主要服务业绩及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贡献;下一步发展设想。 2.创业基地申请表(见管理办法); 3.创业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见管理办法); 4.创业基地毕业企业情况表(见管理办法); 5.创业基地服务情况表(见管理办法); 6.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财务“三表”(签字、盖章); 7.运营单位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和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和《关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皖科区秘〔2022〕354号)文件精神,按照达标即准原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实行常态化受理,各单位符合条件即可随时申报。现就开展2023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 1.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views/login)。申请认定(备案)的孵化载体进入“认定备案”???,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申报上月底),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2.各申报单位在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常态化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常态化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表(附件)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4.六安高新区辖区内申报单位,根据《关于赋予高新区管委会省级赋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市级管理权限的通知》(皖科区秘〔2022〕390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相关要求 1.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为加速我省孵化载体的发展,本年度申报不受成立年限限制)。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推荐上报等工作。 2.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19日前,报送第一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材料(以后实行常态化受理,单位符合条件即可随时申报),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六安市科技局高新科,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2284391352@qq.com。推荐材料包括: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推荐表等。 3.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市科技局会依据各县区推荐情况,对相关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抽查。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推荐表.doc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六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六科高〔2020〕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六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及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一)申报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六安市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成立并实际运营12个月以上;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或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20个;同时具有能够为创业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0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 4.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须有3名以上专职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创业导师(指接受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二)申报程序 1.网上注册申报:申报主体登录六安市科技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60.173.176.50:8000/stplan/index.action)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审核后在线打?。郊?)。 2.县区审核推荐备案: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申报主体材料填报的业务指导和实地核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查。 3.市级评审备案: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区推荐情况,对推荐的申报材料及其信用记录进行复核和抽查,并组织专家就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备案为市级众创空间。 二、市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5。 (二)绩效评价程序 1.市级众创空间填报《六安市众创空间2022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2),如实完整填写绩效评价相关数据,附上加盖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后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局。 2.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绩效评价材料填报的把关核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在绩效评价信息表上加盖公章,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后推荐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绩效评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绩效评价不合格的责令改正,连续两年不参加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众创空间撤销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3年6月19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市级众创间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绩效评价材料(一式二份)统一报送至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2.绩效评价范围为我市市级众创空间(见附件2-6),绩效评价依据为2022年度火炬统计报表和2022年度工作总结,评价数据均为当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视作不合格。 4.报送的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后续不得再补充材料。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组织申报单位开展科研诚信自查,不符合管理办法指标条件的视为绩效评价不合格,不提交绩效评价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附件:附件.doc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组织): 根据《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霍政秘〔2021〕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第八届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政府质量奖)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县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产品(服务)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详见《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二)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自评报告。一是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二是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开展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自评报告,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四)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内容,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申报表、组织概述和自评报告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小四号,行距1.5倍。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情况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报组织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申报表有关电子版可从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或直接与县市场监管局联系。 附: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第八届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docx
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各规模工业企业: 为做好霍邱县2022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摸排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2022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霍政办秘[2023]6号)的单位和企业。 二、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对照《2022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提供各类奖补项目支撑材料。 2、申请单位和企业于2023年3月18日前将奖补项目支撑材料报县经信局(县政务中心A区9楼914室)。 附件:霍邱县2022年度工业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 特此通知 霍邱县工业富县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现就做好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根据《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经信〔2014〕170号),认定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严格对照管理办法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查等工作。 2.原则上各县区择优推荐2户企业技术中心。 3.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不予推荐。 4.请各县区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1份,电子版1份)报送科技与装备科,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10月9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宣城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宣经信节能〔2020〕19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宣城市绿色工厂创建实施方案》(宣经信节能〔20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2021年宣城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列入本地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符合《暂行办法》基本条件和评价要求的工业企业(不含已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 二、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经开区经发局根据本地培育计划,按照《暂行办法》明确的推荐程序,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重点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推荐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申报,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具体推荐数量见附件1),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两份,并附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 附件: 1.各县市区推荐数量 2.2021年宣城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各县市区推荐数量.doc 附件2:2021年宣城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doc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财金部,各县科经局、区经信局、财政局,九华山经发处、财政处,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池政办秘〔2021〕46号)、《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池发〔2018〕11号)、《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池发〔2021〕9号)和《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池政办秘〔2021〕112号)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度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4日-7月7日 二、申报类别和材料 详见《2022年度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022年度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2022年度池州市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的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和扫描版各一份,并附上电子版)报送至各地经信部门;市直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填写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接受更换和补充;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不予奖补,已拨付资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政策条件符合性、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报经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并盖章,将推荐函、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联系方式 (一)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材料,请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法规科(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1709室),联系人:纪亚峰、章龙胜 ,邮箱:cz2029686@163.com。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材料,请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1713室),联系人:姜景春,邮箱:zxb2038450@163.com。 (三)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材料,请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办公室(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1715室),联系人:汪平,联系邮箱:xxhb2021606@163.com。 附件1:2022年度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2年度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2年度池州市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 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2:2022年度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定稿).docx【43.24 KB】 附件1:2022年度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140.5 KB】 附件3:2022年度池州市支持5G建设应用及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评审类项目申报指南.doc【184.7 KB】
各县科技经信局,区经信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市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池政〔2018〕70号)要求,经研究建立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程序 企业自愿申请,县区按条件推荐,市经信局遴选确定。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 2.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3.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60%以上;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5.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 6.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2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入库 1.近两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在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绩效评价不合格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其他工作 (一)审核把关。各地经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报送时间。各地经信部门于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市专精特新(创新型)入库汇总表报市经信局中小办。 (三)培育推荐。市经信局对入库企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重点培育,在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中优先推荐。 邮箱:zxb2038450@163.com。 附件:市专精特新(创新型)入库企业汇总表 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市专精特新(创新型)入库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 县(区) 所属 行业 入库类别 2022度主要经济指标 主导产品情况 2022年度上缴税金(万元) 企业获得的荣誉 资产 总额(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幅(%) 资产负债率(%) 知识产权数量 研发投入占比(%) 名称 全国及全省的位次 占销售收入比重(%)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池政办〔2020〕102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池市监发〔2021〕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池州市产业扶持政策“免申即享”项目清单》(池营商环境办〔2022〕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24日-6月9日。 二、申报项目 《若干政策》规定的奖补项目(附件4中的涉企“免申即享”项目无需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直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类别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对口业务科室。 2.初审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项目。 3.推荐 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四、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将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服务,认真审核,确保不漏报、不虚报,于6月9日前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将推荐函、申报项目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原件扫描)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对口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表 2.“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 3.申报承诺书 4.池州市产业扶持政策“免申即享”项目清单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附件1-3.doc【296 KB】 附件4. 池州市“免申即享”项目清单(125项).xls【44 KB】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池政办〔2020〕34号)精神,决定开展第六届池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违反产品召回法律法规行为;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池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可从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hizhou.gov.cn/)或市市场监管局(https://scjgj.chizhou.gov.cn/)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4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以上材料1、2、3需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字体、行距1.5倍。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组织本着自愿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必须对填报的相关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 (二)提交初审:申报组织应将完整申报材料按时提交至所在县、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县、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送县区政府、管委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县区推荐:县区政府、管委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并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至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政府质量奖是池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各县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积极引导各行业、企业和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全市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申报创奖氛围。 (二)重点推荐。各地要把本地区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管理理念成熟度高的企业推荐出来。择优推荐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优先推荐已获县、区政府质量奖的获奖组织;鼓励动员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等优质企业。 (三)严格把关。市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和资格审核工作将纳入市对县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组织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完整性。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 第六届池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池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贵池区科技局,各县科经局,九华山风景区经发处,市开发区经发局: 一、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 (一)属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业以及在池州的高校院所,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鲜明的特色学科领域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二)具有创新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学)术带头人和5个以上的技术(科研)人员。 (三)拥有一定的实力,能保障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必要资金。 (四)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试验、测试设备和工艺装备。 (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六)产学研合作稳定。 (七)组建认定工程中心目标明确,方案可行。规章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管理模式高效。 二、认定方式 (一)依托单位申请填写《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一式3份。由当地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依托单位申请建设中心情况进行论证,论证报告与申报书一同报送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池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科技部门按通知要求受理、组织专家对依托单位建设的工程中心进行论证。请于11月8日前统一将申报书和论证书(一式1份)随文报送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事务窗口1(地址: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清风东路与东湖路交叉口),邮编 247000)。 附件 1: 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2: 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论证书 池州市科技局 2021年9月23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亳芜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知识产权建设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进一步提升全市发明专利质量,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培育一批技术创新度高、?;し段Ш侠砦榷?、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或者专利组合。激励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促进专利转化实施,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有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支持企事业、高??蒲性核椭恫ǚ窕狗⒒硬煌攀?,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一批能够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申报主体:亳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相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通过收储、托管、运营发明专利等方式单独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严重失信行为; 2.所有申报专利需为我市有效发明专利;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安徽省专利奖的企业,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4.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利储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2年底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5件; ②2022年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2件; ③2022年12月31日前,收储、托管、运营发明专利达到50件(不包含符合条件①②专利权人拥有的发明专利),其中高维持年限(10年)发明专利达到2件以上; 5.优先支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单位,优先支持国家及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 三、重点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重点完成任务 1.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单位参加人员和责任分工,建立产学研服深度合作机制和重大事项协商决策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 2.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跟踪收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和市场竞争信息,开展相关领域竞争态势分析。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确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制定知识产权布局方案,助力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取得突破。 3.加快知识产权布局。推动研发成果及时产权化,建立专利申请前置评审和专利质量管控制度。撰写高质量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加强与审查员沟通交流,积极争取合理的?;し段?,提高发明专利授权率。根据需要部署防御性专利。 4.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企业加快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等多种知识产权运营。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机制,积极应对专利纠纷,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发挥高质量培育示范效应。不断巩固和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机制,及时归纳总结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带动相关产业领域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 (二)绩效目标 1.培育期内,企业或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机制,有效应对知识产权案件,未出现发明专利流失;服务机构应对托管服务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未出现发明专利流失。 2.培育期内,专利申请质量明显提高,非正常专利申请同比下降,对涉及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主动撤回或申诉处理。 3.培育期内,企业或高校产出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和专利组合,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5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3抵算发明专利申请数);服务机构托管拥有发明专利的小微企业40家以上或托管中小微企业20家以上但拥有100件以上发明专利。 4.培育期内,企业或高校发明专利授权量不低于3件,服务机构托管企业超半数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或总体增长20%以上。 5.培育期内,企业发明专利质押融资贷款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服务机构新增收储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其中1件10年以上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相当于一般发明专利3件) 四、申报认定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填写《亳州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盖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市场监管局择优确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并予以发布。 (四)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1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视财政情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验收不合格单位,将视情况按照终止项目等方式处理。 (五)申报培育项目的单位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通过: 1.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假冒商标、专利被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确认的; 2.有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恶意商标注册以及违规挂证、非正常代理等不规范行为的; 3.处于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吊销状态、注销状态以及其他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4.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严重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一并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 1.亳州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 2.亳州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汇总表 2023年2月28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亳芜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2月28日 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我市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ず凸芾砟芰?,增强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2023年-2025年,在全市培育30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企业经过两年培育期,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建立标准体系并持续运行不断优化,形成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升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企业重视技术创新、逐步掌握本行业核心技术并拥有知识产权,专利质量不断提高,年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不断提升,高价值专利在企业发明专利占比不低于20%。 (三)加强知识产权?;?。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在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专利申请及诉讼、对外合作和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中充分利用专利及知识产权文献,探索建立专利数据库;逐步建立知识产权?;ず图嗫靥逑?,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国内外进行专利布局,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四)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认真落实和兑现职务发明奖励制度,积极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专利产品的比重。企业的专利运用率不低于50%,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怪恫ㄐ嘌?,强化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要达到80%;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能独立处理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专业人才。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3件以上,其中近2年新增自主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PCT专利申请1件以上;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销售收入在全市同行业领先; 5.贯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考虑; 6.近三年无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且列入异常名录企业不得参加。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经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管局,每个县区推荐3-5家企业开展培育工作(已获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除外)。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名单,进行重点扶持培育。 (三)建立信息报送及联系制度 各培育企业要指派一名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 四、支持措施 (一)建立知识产权?;た焖偻ǖ?,对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实行快立案、快处理、快结案。 (二)会同有关部门、服务机构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指导服务,帮助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强化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指导高价值专利培育和挖掘。 (三)根据企业需求,帮助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启动快速审查程序,协调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多渠道为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四)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五)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等有关部门组织的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及专利奖评审等活动。 (六)两年培育期满,对通过验收且考核合格的企业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为“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找准培育对象,集中资源力量,着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本辖区申报培育的企业严格把关,准确掌握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较好的企业。 (三)申报企业填写《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表》(见附件)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收集汇总后于 3 月 31 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亳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申报表
各规上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加快我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就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条件 (一)基本特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须至少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 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 精细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3. 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4. 新颖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二)专项条件 1.在谯城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 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五十名或安徽前十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2020、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1件或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3件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专精特新培育企业。 1、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材料材料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2019-2021三年的纳税申报表; 3、2022年专精特新培育入库企业信息采集表; 4、2022年专精特新培育入库企业汇总表; 5、其他证明材料(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进行更新,对连续2个季度生产经营下滑的企业,删除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名单。 2.优先推荐区专精特新培育入库企业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3、要求申报材料彩色扫描成电子版(连同附件1、附件2做成1个文档),附件3报电子版。3月19日前报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芜产业园劳动保障局,安徽亳州技师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17〕18号)精神,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地位的要求,通过认定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三、职责任务 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是: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术能手(含省级行业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或技术能手; 3.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大拿、技能专家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 4.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 5.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し矫孀鞒鼋洗蠊毕?。 (二)申报单位的条件。申报单位总体技术含量较高,技能人才比较密集,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目标责任制,将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交由领衔的技能大师组织实施;建立了以师带徒培养制度。 五、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 “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 1.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亳州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认定: 1.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3.拟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并授予“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六、支持措施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二)择优推荐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 “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 (三)对工作室培养满1年的技能人才,经领衔人推荐的,允许破格进行高一等级技能鉴定。 (四)对履行职责任务成效显著的工作室给予通报表彰。 (五)对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从本级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工作,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创造创新、绝技绝活、新标准研发推广、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交流提高的重要平台。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补助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上,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加速传承和推广。资金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工作室称号,追回补助资金,同时今后不得参加此项评选。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选拔推荐工作中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八、其他事项 2021年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推荐,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 附件: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企业版)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院校版)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亳芜产业园劳动保障局,安徽亳州技师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17〕18号)精神,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地位的要求,通过认定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三、职责任务 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是: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术能手(含省级行业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或技术能手; 3.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大拿、技能专家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 4.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 5.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し矫孀鞒鼋洗蠊毕?。 (二)申报单位的条件。申报单位总体技术含量较高,技能人才比较密集,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目标责任制,将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交由领衔的技能大师组织实施;建立了以师带徒培养制度。 五、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 “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 1.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亳州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认定: 1.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3.拟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并授予“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六、支持措施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二)择优推荐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 “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 (三)对工作室培养满1年的技能人才,经领衔人推荐的,允许破格进行高一等级技能鉴定。 (四)对履行职责任务成效显著的工作室给予通报表彰。 (五)对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从本级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工作,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创造创新、绝技绝活、新标准研发推广、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交流提高的重要平台。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补助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上,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加速传承和推广。资金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工作室称号,追回补助资金,同时今后不得参加此项评选。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选拔推荐工作中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八、其他事项 2021年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推荐,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 附件: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企业版)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院校版)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省内外有关高??蒲性核托滦脱蟹⒒?,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经贸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学技术奖励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推进大会精神,着力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探索项目“揭榜挂帅”机制,经研究,启动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分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两类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聚焦我市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瞄准以下主攻方向: 1.现代中药。主要包括中药新品种研发、中成药二次开发、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古代经典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医疗机构制剂开发、道地药材质量标准建设等; 2.现代农业。主要包括新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建设、农作物和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中药材生态种植和仿生栽培、农业生态环保等; 3.装备制造。主要包括汽车及零部件研发、医疗器械研发、中药制药装备研发、现代农业装备研发等; 4.其他符合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 二、征集和揭榜条件 (一)征集条件 1.技术攻关类项目 主要面向市内企事业单位征集,由市内企事业单位提出技术难题和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经亳州市科技局组织论证后张榜。征集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0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2)对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点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全市相关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3)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经费预算等。指标参数设定中授权的发明专利、审定的新品种、授权的国家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授权的国家中药?;て分?、认定的新产品、制定的地方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等应至少选择2项。 2.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主要面向省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蒲性核蛐滦脱蟹⒒拐骷?,经亳州市科技局张榜后,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我市企业进行揭榜实施。征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为获得过科技奖的科技成果、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形成的科技成果、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发表的论文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清晰的权属,形成的科技成果不超过5年,与亳州产业契合度高,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好。 (2)拥有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转化应用方案的实施;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以及公益性、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成果。 (二)揭榜条件 1.技术攻关类项目 揭榜方主要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省内外高??蒲性核傲咸宓?,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完成发榜提出的目标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二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2.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揭榜方为有转化成果需求、应用场景的我市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关联交易方除外),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转化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应用方案。 (2)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3)鼓励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优先支持行业龙头和骨干企业。 三、工作流程 项目管理实施主要包括需求征集、论证张榜、对接揭榜、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环节。 (一)需求征集 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征集对象是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事业单位,每家单位限报1项??萍汲晒嘞钅啃枨笳骷韵笪咝?蒲性核托滦脱蟹⒒沟?,每家单位限报5项。 (二)论证张榜 亳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明确考核指标后,通过门户网站和报刊媒体向社会张榜公告。 (三)对接揭榜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视为揭榜。亳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可行性方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亳州市科技局发布成功揭榜公告,签订揭榜挂帅项目任务书。 (四)资金拨付 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管理按照《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亳州市财政给予揭榜方研发总投入不超过15%的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县(区)财政予以同等额度配套。亳州市财政资金可以根据项目投入和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五)项目管理 亳州市科技局对目标进展、阶段任务、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评估,原则上项目周期内只开展一次。项目完成后,由亳州市科技局组织验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需求征集的审核、汇总和推荐,应做好以下事项: 1.需求填报。指导项目需求单位登陆“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http://www.bzjssc.com/)”,按系统要求填报材料。 2.审核推荐。对填报的需求进行梳理、审核,必要时应组织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凝练出一批能有效实施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 (二)省内外有关高??蒲性核托滦脱蟹⒒姑魅纺谏杌购途咛辶等烁涸鹩胭裰菔锌萍季值亩越?,亳州市科技局全程做好有关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萍汲晒钟腥说锹?ldquo;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http://www.bzjssc.com/)”,按系统要求填报材料,经高??蒲性核托滦脱蟹⒒构芾聿棵派蠛撕蟊ㄋ椭临裰菔锌萍季?。 (三)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5月13日上午8:00-5月28日下午5:30。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推荐函和需求推荐汇总表送(寄)至亳州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中心。 附件 1.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 2.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推荐汇总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30日